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221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总收入5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5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1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与上年持平。
附件【民宗局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