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0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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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政协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30人,内设机构有:六委二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人,财政全额供养;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2、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5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2015年县政协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在中共昌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建睿智之言,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商长远之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谋可行之策,在健全协商民主制度上求创新之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三化”水平,做到“准确定好位、履职不缺位、尽职不越位、工作做到位”,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昌宁县政协,属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人,财政全额供养;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政协决算总收入64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623.1万元,基本支出62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62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12%。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4.6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4.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255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5.5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