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0324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奖补。2022年起,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县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服务基层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对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学年)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原则上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经营项目良好有前景,按照政策可申报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吸纳城镇失业1年以上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