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6-101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10-10 |
文号 | 浏览量 |
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对问责主体与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条例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到位。
专门学,带头学,多层次学习领会。把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宣教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9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对《条例》13条内容进行了全文学习,深入解读了问责原则、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内容;9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了原文传达学习;10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重温了《条例》相关内容。
抓宣讲,做测试,全方位贯彻执行。多角度进行宣传,在财政局微信工作群、QQ群发送图文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干部职工更直观的理解6种情形、7种问责方式及问责流程等。10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测试,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做到每名党员学深悟透内容。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各项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戒律的自觉,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昌宁县财政局 李雁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