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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20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明确执法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统筹推进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形成权责明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3)负责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及县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起草明确执法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相关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等工作。
(5)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6)负责在县城区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不含城市开发边界外及乡镇);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施工在主次干道及两旁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上述相关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同时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 效率,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7)负责在县城区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的管理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和相关执法检查活动。开展职能范围内城市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做好城区渣土、散装物料的运输和规范装修装饰工 程以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不含 居民组和小区内巷道)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管理范围内沿街市容市貌、沿街经营秩序(不含内部市场)、沿街环境卫生、经营性占道、城市施工工地外围、市政管理、城市 道路、停车泊位(政府性投资)、城市绿化、城市照明、城市户外广告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工作。
(8)承担以下城市公共基础服务职能。县城区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管理范围内环卫清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市政公厕、市政洗手台管理维护,交工验收的城市照明设施、城市绿化、停车泊位(政府性投资)、公园广场、环卫设施、环卫终端的综合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照明 设施、落水窗的一般性维修维护。
(9)受昌宁县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法对全县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勘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受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开展委托范围内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县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1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养、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照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方针政策;参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规划审查;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县城区内园林绿地、公园广场、市政道路隔离带绿化的管理;负责拟订园林绿化管护市场运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县城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计划,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负责城市餐厨垃圾、大件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统一设置、维修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公厕、洗手台、落水窗等市政设施的管理 和一般性维修维护;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运营、监管;负责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市场运营考核方案;负责接管的城市照明设施的市政用电管理和风险排查;负责县城区接管的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政管理股。下设4个二级单位,分别是: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城市管理发展中心。下设单位不做独立预算核算。
3.人员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县综合执法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3项一级目标,3个二级绩效目标,3个三级目标:
1.职责履行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路灯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天然气、液化气等气体的运输、充罐、经营、配送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行使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违章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负责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管理。
2.履职效益
(1)社会效益(2)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3.预算编制科学
(1)预算编制科学,(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3)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
(1)严格执行预算,(2)严控结转结余,(3)项目组织良好,(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5.预算管理规范
(1)管理制度健全,(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3)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4456509.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56509.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4456509.72元。其中:基本支出7823205.96元,占总支出的31.99%;项目支出16633303.76元,占总支出的68.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办法》《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卡管理办法》《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2.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中心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2025年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工作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专项工作绩效目标。
(二)效益情况分析
2025年执法局很好的完成了环卫保洁、市政绿化管理等,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效益指标分值30分 。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对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效果设定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县综合执法局最后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力求更好。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模块工作管理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各模块工作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