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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6-0002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6〕22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现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昌宁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责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市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昌宁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县内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培训和健康科普教育;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关爱救助行动。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人道救助工作。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昌宁对外开放,开展交流合作,争取多方援助。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综合办公室、赈济救护股两个机构。2025年末部门实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其他人员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昌宁县红十字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3项一级目标,6个二级绩效目标,13个三级绩效目标,分别是:
1.产出指标,即工作情况;
2.效益指标,即产生的效益情况;
3.满意度指标,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119439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398.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
支出合计1194398.18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041.41元,占总支出的94.44%,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041.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4202.7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838.64元。项目支出66356.77元,占总支出的5.56%。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56.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支出24339.57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2025年工作经费支出42017.20元,主要用于职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等工作差旅费支出,应急救护培训音箱,办公用品、电脑耗材,财务凭证装订机等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内控: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强化改进措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红十字会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6〕22号),昌宁县红十字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财务人员具体负责绩效自评相关工作。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025年预算根据部门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进行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执行,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二)效益情况分析
昌宁县红十字会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昌宁县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中备灾救灾知识得到普及宣传及培训;应急救护技能(心肺复苏、创伤包扎五大技能)得到更广泛的宣传;获得人道救助困难家庭的生活水评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满意;造血干细胞和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培训,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并积极获得其认可。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2025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达到预期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管理规范。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工作组,不断增强资金规范意识、完善资金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提高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