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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6-00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商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
(2)负责与商贸企业的联系、跟踪,做好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全县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电子商务工作,分析研判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4)根据国内外经贸和涉外事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开展同其他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的组织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地区的经贸往来与合作。
(5)负责国内外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协调开展全县经贸展览工作。
(6)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服务外经企业发展。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我部门设下列股所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干部教育、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统筹抓好综治维稳、普法、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二)内贸电商股。贯彻执行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商贸企业的联系、跟踪,做好商贸企业服务培育。指导服务商贸企业促进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建设,推动全县连锁经营等发展。参与组织、安排、推动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电子商务工作,分析研判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服务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和落实稳增长促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指导服务商贸领域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推进品牌建设。
(三)外贸外资外经股。根据国内外经贸和涉外事务工作的有关政策,开展同其他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的组织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地区的经贸往来与合作。负责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经贸信息网络。协调全县经贸展览工作,开展经贸推介活动。指导服务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展会和洽谈活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服务企业推进外贸创新驱动、贸易新业态、出口基地、出口品牌体系、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培育出口新优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口商品质量检验、进出口通关等有关事务。指导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的开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服务外经企业发展。
3.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贯彻商务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服务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发展和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根据内外贸和涉外事务等政策,开展同其他经贸界商会等的组织联络,发展经贸往来与合作。负责国内外经贸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建立健全经贸信息网络。协调全县经贸展览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总收入217809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8093.12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昌宁县商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商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商务中心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办法》《昌宁县商务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昌宁县商务中心公务卡管理办法》《昌宁县商务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继续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5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商贸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商务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中心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昌宁县商务中心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2025年昌宁县商务中心项目工作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专项工作绩效目标。
(三)效益情况分析
2025年,全县紧扣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着力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计划新增6户以上,同步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持续释放消费市场潜力;全力拓展外贸发展空间,确保实现进出口总额1.3亿元以上,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质效;加速电商产业提档升级,优化发展生态,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5年1—12月分别完成批零住餐四项指标分别增长9.8%、6.7%、9.5%、7.2%,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排名全市第三。2025年1—12月,实现进出口总额7558万元。2025年实现电商交易额达31.05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销售额达13.8亿元,同比增长10%,开展电商培训120人次,培育孵化电商企业5家。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企业对商贸服务的满意度99%,群众对以旧换新活动满意度99%,满意度指标均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更加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尽快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昌宁县商务中心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一)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落实的整改情况以整改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各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三)完善绩效目标,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云南省商务厅职能职责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同时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并指引预算明细支出,从而使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确保预算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为单位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