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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5-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5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五)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六)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信访室)、安置就业军休股、拥军优属褒扬纪念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所
2.昌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所属两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原因为:所属2个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不编报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服务保障方向更加坚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群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实干精神,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
(二)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退役军人之家”更加温暖
1.服务接待提质增效。践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的暖心接待“六个一”服务标准,用心用情做好来访接待、政策咨询等工作,全年累计服务退役军人368人次,服务满意率达到100%,真正让退役军人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2.优待证办理高效精准。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当天建档立卡、当天完成初审”机制,确保优待证信息初审环节“不过夜”,累计完成6,069名退役军人的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办理工作。在发放激活环节,运用“销号管理”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一对一电话通知、领导协助催办等组合拳,确保优待证及时、准确地发放到退役军人手中,累计办理发放优待证6,069张。
3.服务保障体系持续夯实。“五个一”(一个网格、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室档案、一次帮扶)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网格化服务保障运行机制;13乡镇和14个典型村(社区)、制度上墙、典型先行,制定印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关于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昌宁县“戎役先锋”志愿服务队伍,共138支940人;管理退役军人档案7,025份,已经完成数字化600余份;全年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46人次,发放慰问经费13万元。为基层站点规范化运行提供清晰指引,全县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三)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落实政策,权益维护保障更加有力
1.抚恤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优抚对象补助23,399人次,资金达1,668.66万元;发放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1,124人次,资金60.98万元;发放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7.0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系统结算与手工填报并行,实施医疗救助186人次,救助资金15.42万元;发放生活困难救助1,910人次,资金76.4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23人次,资金154万元。完成全国优抚管理系统动态更新,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6人,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2人。
2.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健全“三级包案”、“领导带案下访”和“一人一策”矛盾化解机制,全年受理来信来访62件次,涉及135人,化解率98%,实现了“零越级上访、零集体上访”目标。创新法律服务方式,联合司法部门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1人次,成功调解涉法案件3件。推动权益维护工作“网格化、责任化、法治化”,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全覆盖。
3.移交安置质效双升。坚持“阳光安置”原则,推行“政策刚性落实+个性化用心服务”双轨机制。2025年接收退役军人96名,其中1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县乡事业单位,安置岗位配比100%,且岗位质量实现“从有向优转变”,4人安置在管理岗,7人安置在专业技术岗。通过优化流程,安置周期较去年缩短30%,实现了部队与地方薪资待遇无缝衔接。8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率100%,按时足额发放上年度5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82.69万元。联合人社部门清理落实108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未就业退役军人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待遇权益。
(四)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扶持创业,就业创业生态更加优化
1.底数清晰,需求精准。依托13个乡镇服务站开展网格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台账,采集并动态更新信息2,257条。
2.培训赋能,提升技能。统筹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学历教育四大模块。开展适应性培训5期(含线上2期),实现全覆盖;组织27人参加本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支付培训费13.63万元;积极筹备与人社部门联合开展多项职业技能培训;深入部队开展政策宣讲1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1次。
3.拓宽渠道,促进就业。举办专场招聘会4次(线下1次,线上3次),提供岗位1,000余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200%)。推送就业信息100余条,提供岗位200余个。搭建“零星就业平台”储备岗位63个,成功推荐3人就业。全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97人,完成年度任务(90人)的107.8%。
4.扶持创业,激发活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荐2家军创企业参加省级创业创新大赛,1家企业项目荣获优胜奖。制定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军创市场主体方案,走访服务16人次,协调解决问题4人次。联合金融部门开展银企对接,缓解创业资金难题。
(五)深化双拥共建,弘扬英烈精神,崇军荣军氛围更加浓厚
1.双拥工作走深走实。春节、八一期间,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驻昌部队、各类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军烈属、立功受奖家庭等,累计支出慰问资金约62.3万元。召开双拥座谈会,联合人武部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30户。开展“文化拥军”活动,组织书法进军营、主题征文、中秋文化进军营等,征集文章122篇。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驻昌部队帮助开展国防教育、解决学校实际困难,投入283万元支持人武部营房迁建。成立35人的拥军支前队伍,新招募4家拥军企业拓展优待证应用场景。支持部队练兵备战,走访慰问特殊任务军人家庭,帮助解决3名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帮助2名军人家属协调解决工作调动。
2.褒扬纪念功能彰显。姚家坡烈士陵园全年接待祭扫单位24场次、5,770人次,高质量完成“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保障。线上线下结合营造褒扬氛围,通过公众号发布倡议书,线下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100份。走访慰问烈属6人次,发放慰问金3000元。稳步推进姚家坡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权力类型和土地用途变更工作,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精细服务保障,彰显尊崇优待,特定群体服务更加贴心
1.待遇落实不打折扣。严格落实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文件传达及时,经费足额兑现。邀请军休老干部参加重要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完成年度确认和数据更新工作。组织体检1次,按时足额拨付军休人员工资51.84万元、遗属补助3.33万元、门诊费0.6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8.7万元、体检补助1.8万元。
2.人文关怀细致入微。坚持“周问候、月走访、季谈心”和定人包户联系制度。走访慰问98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3.34万元。落实每月活动制度,订阅报刊杂志,组织学习讨论,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企业军转干部教育管理和心理疏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全年无上访事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0,122,81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25,412.80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7,400.00元,占总收入的0.32%。
与上年28,760,107.21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62,705.59元,增加4.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889.02元,增加4.96%,主要原因是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增加,相关的优抚补助提标。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7,183.43元,减少36.99%,主要原因是军队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0,317,435.72元。其中:基本支出2,433,227.70元,占总支出的8.03%;项目支出27,884,207.32元,占总支出的91.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29,383,025.31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4,410.41元,增长3.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9,593.57元,增长11.43%;项目支出增加684,816.14元,增长2.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3,227.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3,378.70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749.00元,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84207.32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0.00元。
1.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项目经费支出24,336,429.35元,用于支付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及其他优抚支出(因公牺牲、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三属补助等)。
2.双拥活动经费支出628,220.00元,用于开展双拥活动,其中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专项经费支出352,720.00元、烈士纪念活动经费支出20,000.00元、春节、“八、一”慰问补助经费支出255,500.00元。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经费支出493,678.51元,用于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建设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支出1,789,057.24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
5.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单位资金支出292,022.22元,用于支付增资经费和退役军人事务活动经费。
6.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44,8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展陈馆建设和综合楼装修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25,412.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19,889.02元,增长49.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58,4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0%,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2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1,277.9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31.43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114.62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52,558.59元;2080802伤残抚恤金支出3,400,000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179,400元;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5,780,000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309,870.76元;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376,628.47元;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628,220.00元;2082850事业运行642,784.00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21,233.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2,445.5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830.0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938.2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522.1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0.77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789,057.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优抚补助对象的变化和提标。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22,14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00%,主要用于: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830.0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938.2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522.1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0.77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789,057.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0.00元,决算为26,5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3,770.00元,下降84.72%,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接待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50.00元,决算为25,8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50.00元,决算为6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6%,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70.00元,下降84.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0.00元,较上年减少3,770.00元,下降84.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增减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50.00元,决算为25,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50.00元,决算为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3,77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70.00元,下降84.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70.00元,下降84.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接待费减少3,77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和军休保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级的优抚对象审核、退役安置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849.00元,比上年增加994.70元,增加0.44%,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21,600.00元,差旅费10,293.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3,500.00元,公务接待费680.00元,工会经费11,62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50.00元,其他交通费85,200.00元;退休人员经费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70,877.72元,其中,流动资产344,799.76元,固定资产363,47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795.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49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555.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75.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555.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555.9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