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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322-0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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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昌宁县纪委监察委的主要职责:⑴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⑵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地(市)、县党委政府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务院政策和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地(市)、县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⑶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批复下级纪委、党委报送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审查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⑷负责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和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⑸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纪审查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宣传工作。⑺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⑻调查研究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⑼会同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推荐、考察、考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⑽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共有内设机构为38个,机构设置与去年增加1个,即派出工业园区纪工委。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在职实有92人,比上年减少3人,主要原是公务员净调出1人,退休3人,以及招聘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 18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的绩效目标能够以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反映资金使用的预期或执行结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年预算收入1742.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09万元,占75.88%。全年预算收入基本支出1628.43万元,占93.46%;项目支出113.87万元,占6.54%。

2023年决算收入为1742.30万元,与上年减少96.43万元,下降5.24%,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障支出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33.17万元,增长53.75%;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8.19万元,增长6.26倍。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23年决算收入为1742.30万元,占年全年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92万元,占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7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107.29万元,占6.16%;城乡社区支出5.42万元,占0.31%。

(2)2023年决算支出为1742.30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92万元,占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7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107.29万元,占6.16%;城乡社区支出5.42万元,占0.31%。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关于控制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业务,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章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定点加油、定点机票采购等,政府采购管理、会议费支出、差旅费支出不超标。先后修订和完善了《昌宁县纪委监委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分工方案,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管理及资金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按照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体系详见自评表)。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徐加曽副书记、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23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1.坚持具体精准常态,在深化政治监督中体现政治担当。牢牢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具体举措落实情况,全方位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及时纠正贯彻落实中的政治偏差,督促整改问题169个,制发通报6期,以实际行动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五不直接分管”、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处分违反政治纪律干部1人、问责9人。从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研判为“好”的单位39个、“良好”的单位30个、“一般”的单位3个,发出政治生态研判交办单3份,督促整改问题11个。运用“两书一单一函”模式,做细做实闭环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2.坚持高位谋划推动,在固本清源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抓实“小制度”见“大作风”抓“一岗双责”行动,开展监督检查7次,下发作风建设提示函7份,督促整改问题13个。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0次,督促整改问题21个。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召开警示教育会议8场次,廉政提醒谈话7轮,处置教育系统问题线索11件,处分8人,批评教育4人。配合开展医药领域专项整治,统筹抓好“看病就医多头跑、流程多、耗时长”专项整治,处置医药领域问题线索16件,立案1件1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深入推进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5件,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3人,督促排查风险问题11个,制定整改措施12条,健全完善制度4个。

3.坚持规范高效有序,在提质增效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8次。协助县委修订完善十四届昌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印发年度巡察工作要点,运用“巡审联动”“巡财联动”“巡调联动”等方式开展4轮常规巡察,对18个单位、6个乡镇、61个村(社区)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1901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巡察乡镇和部门覆盖率达72.9%、村(社区)党组织覆盖率达67.7%。

4.坚持惩治约束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提升治理效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严查办了杨丽华、杨贵华等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77件次,同比增长45.3%;受理问题线索227件,增长13.5%;处置问题线索223件,增长11.5%;立案135件141人,增长18.4%;留置8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3.5万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18人次,比例分别为44.5%、41.3%、4.6%、9.6%。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9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向组织说明问题。坚持“一季度一主题一警示”,拍摄《一个落马局长的“五悔”人生》《正副主任双落马》2部警示教育片在全市播放,先后开展“一把手”监督、土地违法违规以案促改、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为主题的4期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340场次,受教育19300人次。把“八小时外”监督触角向家庭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做实廉政家访,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510份,构建单位和家庭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筑牢家庭廉洁“防火墙”。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整体支出经济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性强,财政支出应发挥的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等效益日趋显现。昌宁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9分,绩效档次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做深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决纠正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县纪委县监委的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效,得到市纪委、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服务对象评价较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资金安排还有待增加。特别是基层机构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人才培养引进,设备更新升级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2.资产管理还有待加强。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充分发挥资产的利用价值。

3.本年度项目在实际经费列支中,存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互相进行调剂的情况,原因是预算不够到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部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昌宁县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填报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昌宁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和对口业务股,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二是积极落实报告制度。昌宁县纪委监委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点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实施的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总之,在以后预算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结果应用,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效预防及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促进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等。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2021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1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3年度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县处级领导周转房租金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3年中央纪检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设备采购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3年中央纪检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设备采购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3年度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县处级领导周转房租金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办公用房维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 .docx
附件【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办公用房维护专项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 .docx
附件【巡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乡村振兴等专项督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乡村振兴等专项督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执纪执法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巡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执纪执法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 .docx
附件【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绩效自评表(昌宁县纪委).docx
附件【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纪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