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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22-0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22 |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三)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四)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六)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八)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十)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纳入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组织根基更加牢固。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二是建强基层堡垒。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稳步推进。
(二)培育发展动能,产业质效稳步提升。一是守牢农业根基,传统产能稳步提升。二是突出特色布局,多元业态持续壮大。三是激活林草资源,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一是精准落实政策。二是促进持续增收。三是激发内生动力。四是加强项目资产管理。
(四)提速项目建设,发展支撑日益坚实。一是科学编报项目。二是全力推进续建项目。
(五)增进民生福祉,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社会保障。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三是繁荣文化事业。
(六)守护绿水青山,生态底色愈发亮丽。一是巩固森林资源。二是改善河湖环境。三是提升人居环境。
(七)深化综合治理,安全防线全面筑牢。一是建设平安珠街。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三是严守安全底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收入合计2811408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14082.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74231.16元,下降20.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64331.16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191719.63元,教育支出增加30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9769.18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10832.82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172220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9129967.1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219150.00元,其他支出增加70725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099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没有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横向转拨财政款的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支出合计2811408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4756.96元,占总支出的47.22%;项目支出14839326.00元,占总支出的52.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74231.16元,下降20.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9080.83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823311.99元,下降34.52%。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3520000.00元、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2500000.00元、羊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资金6780000.00元,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74756.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57867.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6889.63元,占基本支出的9.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3932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昌宁县珠街乡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珠街乡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 2.昌宁县珠街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义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珠街乡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款;
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卫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银宝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款以及支付云南佳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珠街彝族乡羊街村子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8682.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37%。与上年相比减少15725881.16元,下降46.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845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1%,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相关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317582.67元,事业支出298087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中心校围栏维修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故造成教育(类)支出超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860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4%。主要用于支付珠街彝族乡精简退职干部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干部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423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完成年初预算的65.37%。主要用于支付珠街彝族乡2025年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机关单位医疗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保险支出随之发生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72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故造成节能环保(类)支出超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92516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2%,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1%。主要用于发放村干部和防疫员工资及其他公用经费、支付珠街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珠街乡抢险保通工程、救灾物资购买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故造成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超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174.00元,决算为39388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559.09元,增长43.5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5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174.00元,决算为222403.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46%,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58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51.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6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29.09元,增长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270.00元,下降5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270.00元,下降56.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174.00元,支出决算为39388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559.09元,增长43.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5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174.00元,决算为22240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5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52829.09元,具体原因是1.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2.单位距县城较远,且车辆本年进行大修,运维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56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29.09元,增长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270.00元,下降5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270.00元,下降56.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52829.09元,具体原因是1.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2.单位距县城较远,且车辆本年进行大修,运维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老化、故障频发,维修成本高,车辆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多线工作同时开展,需要更新补充。具体情况是本年度经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同意我单位购置新能源越野车公务用车1辆,价值1456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6889.63元,比上年减少83710.69元,下降5.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平时伙食费、办公开销、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机关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资产总额148741144.45元,其中,流动资产77384922.45元,固定资产1518379.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60.92元(净值),其他资产69834181.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1754.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842.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9552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640.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040.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640.2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x】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