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1016-00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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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依法组织并实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装备财务股和政工室。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2个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党建引领应急、先锋护航平安”为导向,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实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发了《县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交办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移交制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深化隐患排查,推进专项行动。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3次4264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38次3197人;实施重大事故动态清零,排查重大隐患149条(其中政府挂牌督办43条),完成整改149条,其中部门检查71项,企业自查78项,部门检查629次,部门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71项;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企业安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6家,安全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工艺128项;帮扶指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20次24家,开展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11次43人。二是抓实省、市巡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省安委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二季度明察暗访反馈11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检查反馈问题71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3.强化风险管控,抓实防灾减灾。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源头治理、强化队伍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火灾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本轮防期无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二是抓实防汛减灾工作。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调度指挥、上下游联动、协同处置、“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等6项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排查,针对地质灾害点、库塘坝渠、在建工地及重点人群等关键领域,共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597个。强化应急准备,根据《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对县、乡、村(自然村)三级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共修订完善预案1526个,扎实开展防汛实战模拟演练139场次,参与演练人数达120546人次。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汛期共发布12小时精细化预报服务358期、6小时精细化预报服务139期、2小时精细化预报服务20期,启动防汛应急Ⅳ响应2次,地质灾害防御Ⅳ响应3次,提前组织干部下沉强降雨落区,有序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全县累计转移避险63户185人,未发生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三是抓实地震灾害防范工作。编制完成《昌宁县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快速反应工作方案汇编》《昌宁县地震灾害应对处置“一县一策”资料汇编》,组建卫生保障、通信保障、道路抢通、地震监测等应急队伍2500余人,摩托车应急救援队伍2366人,全年开展全县性地震应急演练2次,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共开展应急演练145场次,进一步检验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以及各工作组的快速反应、力量出动和统筹协调能力。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14场1300余人,切实提高基层应急人员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全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不断增强。四是抓实救灾救助工作。下达13乡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80万元,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63万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30万元,调拨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780床、衣服130件。

4.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开展应急演练5场次。二是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对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培训156场次,考核发证860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累计开展安全知识培训156场次。

5.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处置能力。一是搭建应急指挥平台。县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应急指挥大厅(会商室)1个,调度室2个,接入自然资源、水务、林草、地震等部门的监测资源,建立了多灾种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新建370M固定基站5座,移动站一台套,增加370M手台至57部,卫星电话31部,为特殊情况下应急通信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依托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争取项目资金937.8万元,采购应急综合保障装备175件套,消防车12辆。储备防汛应急物资22054件,并对物资进行了清查校验,做到物资充足、设备能用。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一支60人,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3支265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853338.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6630.08元,占总收入的99.8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708.00元,占总收入的0.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9422.65元,增合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2714.65元,增合6.87%;其他收入减少53292.00元,减少76.13%。主要原因是配合市局实施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总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853338.08元。其中:基本支出5121260.49元,占总支出的51.97%;项目支出4732077.59元,占总支出的48.0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9422.65元,增合6.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9784.04元,增长11.30%;项目支出增加59638.61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配合市局实施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1260.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275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503.45元,占基本支出的9.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32077.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4146.3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助;

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资金167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开展风险普查的费用;

昌宁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资金288996.15元,主要用于指挥中心5辆特种车辆运行维护、电子设备运行和维修维护等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项目资金167600.00元,用于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86648.5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和三个指挥部运转等工作;

专项工作补助经费32829.14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支出;

应急管理资金35149.50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冬春救助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6630.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增加632714.65元,增长6.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58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缴纳了2025年和2024年部分月份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76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医疗保险未能全部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92527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4%。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防灾减灾救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使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年改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970.00元,决算为287285.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4278.44元,增长246.1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3165.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8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923.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0.00元,决算为131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66.08%。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3165.4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928.95元,增长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16.00元,下降42.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16.00元,下降42.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970.00元,支出决算为287285.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4278.44元,增长246.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3165.49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923.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0.00元,决算为131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8%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买公务用车资金在年初预算时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预算,在预算批复后将资金下达到单位分别采购支出,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新购一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928.95元,增长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16.00元,下降42.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16.00元,下降42.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了一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过于老旧,已经无法正常出车,严重影响单位工作的开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工作检查督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503.45元,比上年减少28516.76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从严控制办公经费开支,大力压减非必要一般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0242622.46元,其中,流动资产63515.31元,固定资产9064107.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1150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68430.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52937.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960.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805.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155.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960.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3960.77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