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1015-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1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范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全县建筑业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和指导物业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防洪排涝,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雷建设工程防雷许可、防雷安全和规范防雷资质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履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县应永久或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其他资料接受、保管等重任。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业管理股、抗震防震消防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市政建设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2.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财务不独立核算)

3.昌宁县保障性住房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3个所属单位财务不独立预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动两大产业发展。(1)抓建筑业企业培育壮大。年内,共受理20户企业资质延续、4户增项、2户新办业务,目前二级总承包资质达28户、专业承包资质1户,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企业达29户,较2024年底净增3户。2025年29户资质建筑企业完成注册地建筑业产值49.9亿元,增长15.22%。(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2025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9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29万平方米,增2.7%;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3个、合同备案620套,存量房网签备案265套,商品房去化周期、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2024年底缩短,房地产市场呈现良性运行态势。

(二)健全完善3大体系。1.健全规范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强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年内受理保障房审批入住496户,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1000余人的住房困难;收缴公租房租金1458.98万元,其中:住建局363.86万元,保山创越实业有限公司778.55万元、城乡投316.57万元;抓实抓好2025年10个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完成543套保障性住房提升改造,完成投资940万元。2.完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成13个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000万元,已完成县级初验并持续推进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3.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抓好房屋与市政工程安全。年内,共受监建设工程项目60个,其中:续建项目45个,新报监项目15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2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14个,截止目前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抓好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年内,共受理消防设计审查8件,完成消防竣工验收10件,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备案23件,办结率均达100%。三是抓好城镇燃气安全。对1个燃气企业8个门市供应站开展检查7次,发现安全隐患54处,完成整改54处;累计完成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745个,安装率达100%,累计完成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1592户,安装率达99.3%,有效提升燃气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抓好城市防汛安全。抓实做细汛前准备,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1262”机制,组织召开城市防汛工作会议8次,组建昌宁县城防汛应急救援队,出动应急防汛抢险救援和隐患排查30余次,完成湿地公园路段内涝治理,城市安全度汛。五是抓好城市供水保障。建立反恐、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水质监测机制,确保水质安全;通过采取“定期+随机”的检查方式,对金润公司值班值守、设备运行、水质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抽查7次,年内未发生城市供水安全事故。

(三)优化提升3大环境。1.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518件,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好评率为100%,各类市场主体满意度显著提升。2.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县1174个自然村中,1130个已被设施覆盖,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提升至96.25%;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30个;2025年完成鸡飞、耈街、漭水镇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持续推进更戛乡、珠街乡镇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全县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升至83.33%。

(四)突出抓好四项行动。1.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行动。投资1100万元,完成环城南路中段道路建设;投资6767万元,完成老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65公里;投资4657万元,实施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1545万元,实施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500万元,实施县城市政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投资1000万元,启动福惠路北延段道路建设;投资50万元,启动县医院迁建项目周边人行道建设项目;202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亿元。2.深化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建立“县级统筹、部门联动、镇村配合”的责任体系,成立昌宁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专班,正在编制《昌宁县城污水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安排6个工作组开展城区污水管网运行状况排查,发现问题25个,并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8个,年内完成县城排水管网建设30公里。3.实施农危房抗震改造行动。投资727万元,实施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272户,其中:农村危房148户,农房抗震加固124户,目前现已全部完成改造并通过县级验收。持续抓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排查录入房屋297359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85栋,其中:经营性17栋,非经营性含经营性自建房168栋,2025年6月30日已全面整治销号完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4863938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639385.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3876004.40元,增长124.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876004.40元,增长124.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死亡抚恤、各类保险、津补贴、临时工、办公、接待、车辆费减少785638.65元;人员工资、奖金、工会等增加1384137.32元。2.本年度2012年保障房、右甸河南段增加82772632.32元,市政建设增加24587663.73元,右文、城市棚改增加261605676.59元,老旧小区改造、改扩翻增加3201400.00元,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超长期国债)增加40100000.00元;右甸河(一期)项目减少26443466.91元,旧城提升改造减少14450000.00元,右甸河PPP、城市排水防涝、还本付息、农危改等减少68096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48639385.75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7638.30元,占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536821747.45元,占总支出的9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3876004.40元,增长124.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8498.67元,增长6.35%;项目支出增加303277505.73元,增长128.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死亡抚恤、各类保险、津补贴、临时工、办公、接待、车辆费减少785638.65元;人员工资、奖金、工会等增加1384137.32元。2.本年度2012年保障房、右甸河南段增加82772632.32元,市政建设增加24587663.73元,右文、城市棚改增加261605676.59元,老旧小区改造、改扩翻增加3201400.00元,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超长期国债)增加40100000.00元;右甸河(一期)项目减少26443466.91元,旧城提升改造减少14450000.00元,右甸河PPP、城市排水防涝、还本付息、农危改等减少68096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7638.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58796.78元,占基本支出的96.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841.52元,占基本支出的3.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621747.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昌宁县市政建设项目经费36018969.14元,主要用于县城城市更新建设、供排水管网建设等项目支出;2.昌宁县污水处理运营专项工作项目经费2391769.40元,主要用于此案城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各项支出;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经费292834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支出;4.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47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四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人员以奖代补工作人员工资支出;5.棚户区改造(改建文昌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87738176.59元,主要用于县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支出;6.县城老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费4155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老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82051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8%。与上年相比增加142743117.20元,增长99.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35%。主要原因是:1.遗属补助、死亡抚恤、各类保险、在职人员津补贴、临时工、办公、接待、车辆费减少785638.65元;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养老保险、工会、邮电费增加1384137.32元。3.右甸河PPP政府付费减少23900.00元,污水处理亏损补助减少100000.00元,应急避难场所减少8000000.00元,城市排水防涝(国债)减少48000000.00元,建筑业企业以奖代补减少144900.00元,右甸河旅游区运营管理减少500000.00元,省级统贷利息减少270000.00元,农危改减少74725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减少9482000.00元,旧城提升改造减少32950000.00元,公租房专项工作减少226654.11元;4.2012年保障房增加70910832.32元,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67000.00元,市政建设增加2752168.73元,右甸河治理(一期)增加28841600.00元,右文棚改(一、二期)增加95561376.59元,2013-2017年城市棚改增加49944500.00元,改扩翻建设增加900000.00元,项目前期费增加194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右文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期)补助资金510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途增加右文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期)支出,年初未进行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521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保险11200.00元,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0923.52元,死亡抚恤4309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涨,上级追加调剂预算指标,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501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73.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6876.89元,事业单位医疗268338.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6461.2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41.7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424040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9%,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432310.95元,其中: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支出1995422.66元,机关服务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绩效、津补贴、奖金支出6015074.00元,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47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167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8453808.91元,主要用于右文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期)47201376.59元,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70910832.32元,右甸河工程治理项目30841600.00元,市政建设项目4767600.00元,2013—2017年城市棚改四期保山市昌宁县片区田园镇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2194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临时新增右文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期)、城市棚改四期、右甸河工程治理专项项目,上级追加调剂预算指标,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6987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完成年初预算的1946.9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10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559874.14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791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中央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资金1691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65.11元,决算为22561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027.52元,增长194.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99.11元,决算为50011.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16%,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66.00元,决算为85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1%,完成年初预算的36.3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7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09.48元,减少1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3.00元,下降47.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863元,下降47.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65.11元,支出决算为225610.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027.52元,增长194.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6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99.11元,决算为5001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66.00元,决算为85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工作、传统村落建设及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汽车燃料费和维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67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09.48元,减少1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63.00元,下降47.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863元,下降47.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工作、传统村落建设及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汽车燃料费和维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工作、传统村落建设及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重,使用公车频率高。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昌宁县小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开展2025度城镇生活“两污”治理交叉检查、开展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督导调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城市燃气供水安全专项检查组莅昌开展城市燃气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对接洽谈县城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等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841.52元,比上年减少51472.48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费减少74400.00元,工会经费、邮电费增加229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932254532.18元,其中,流动资产996574832.28元,固定资产340530.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99.86元(净值),其他资产114304.7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85502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2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41.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541.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541.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541.61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