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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3-0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13 |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发〔2024〕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有关要求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三)负责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推进并指导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运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运行。
(四)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
(七)负责昌宁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的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进行分办、跟踪、协调、催办、督办。
(八)负责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昌宁县行政审批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信息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5个机构。行政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1名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股所级领导职数5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共核定事业编制7名,事业周转编3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2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独立核算,不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精简审批”为导向,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聚焦“清单之外无审批”,推进权责清单精细化。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用好“一张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二是聚焦“办事不出园区”,推进园区赋权便利化。强化“帮办代办小分队”服务,探索推行“园区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受理、分转部门审批”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咨询、预审、帮代办等全流程服务。
(二)以“高效办成”为抓手,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一是深化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巩固拓展县级综窗改革成果,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1台4区5窗口”功能布局。二是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专班负责、挂图作战、系统测试、业务培训、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六个机制”。四是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省平台的融合贯通,不断拓展网上办理深度。
(三)以“协同推进”为关键,全面提升群众诉求办理质效。一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形成“即接即派、限时督办、每周汇总、每月分析”的闭环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数据作用。动态更新热线知识库,聚焦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数据分析运用。三是持续强化工作联动。进一步提高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的高效对接联动,加强热线与政务服务投诉平台、“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会同县纪委、县委网信办、县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
(四)以“阳光交易”为基石,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探索推行“五零”服务工作法,5个评标工位主动服务全省工位“大循环”。二是持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效。规范做好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坚决杜绝招标文件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促进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高效、透明、有序。三是持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登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查找风险防控点,从严规范交易服务、现场见证和网上巡检,强化部门综合监管。
(五)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软实力。一是聚焦“选优配强”优化队伍结构。聚焦审批服务专业化需求,通过公开招聘、调整更换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人岗相适”度。二是聚焦“专业培育”锤炼过硬本领。围绕政务服务职业素养、业务能力、服务礼仪等维度建立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培训体系。三是聚焦“严管厚爱”激励干事创业。深化“3+1”政务服务队伍管理模式,修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开展窗口人员情绪管理及压力疏导。四是聚焦“人尽其用”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昌易办”政务服务志愿服务队、综窗服务团队、帮办代办小分队等作用,持续擦亮有温度、有速度、有力度、聚人气的“昌易办”政务服务品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57578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5680.05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00.00元,占总收入的1.12%;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9740.2元,下降7.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840元,下降7.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1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经费226985.89元;年内无向部门外争资金,其他收入减少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5年度支出合计3605780.05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571.53元,占总支出的83.8%;项目支出584208.52元,占总支出的1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9740.2元,下降6.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59.84元,增长0.18%;项目支出减少245200.04元,下降29.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经费226985.89元;年内无向部门外争资金,其他收入减少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1571.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75988.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582.63元,占基本支出的4.82%。公用经费人均支出7792.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208.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昌宁县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307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项目经费134341.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县政务中心日常办公、网络、水电等正常运转;
昌宁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124村(社区)的便民服务终端网络租赁费;
综合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200800.00元,主要用于昌宁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服务支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转及系统运行项目经费29607.77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办公、网络、系统维护等支出;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经费40760.1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单位往来补助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窗口设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5680.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6%。与上年相比减少279840.00元,下降7.33%,完成年初预算的78.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958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9%,完成年初预算的76%。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政策,厉行节约,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5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698.88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0760.1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调整缴存基数,退休人员增加造成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06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58.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601.64元、事业单位医疗57539.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491.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缴存数减少,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及支出范围,严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无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及支出范围,严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582.63元,比上年49231.00元,下降25.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640.06元、水费2735.40元、差旅费7259.00元、工会经费18602.00元、其他交通费用93346.1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36282.94元,其中,流动资产395618.78元,固定资产140664.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665.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6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