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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2-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四)依法开展特种行业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属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在财务的核算及管理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本部门内设机构根据保密事项相关规定,详细情况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85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紧紧围绕“125681”工作思路,以“守正创新、干字当头”的奋进姿态,严格落实“党委主责、警种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一年来,全县公安队伍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既有扎实的学习实践、过硬的骨干人才,也有创新的工作举措、鲜明的先进典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社会治安呈现“14降11升6无”的良好态势,用“警察蓝”筑牢了群众安全“防护盾”,切实守护了辖区万家平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5年度昌宁县公安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2025年度昌宁县公安局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涉密,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公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5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收入总计84,009,365.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62,022.98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非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7342.2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20,387.72元,增长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3,045.52元,增长2.66%;主要变化原因为:因政策性原因,本年度民警职工工资及各类保险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本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增加,但机关运转公用经费预算略减。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316,696.57元。主要为本年度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增加1,991,575.00元,津贴补贴减少517,244.00元,奖金增加90,5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3,156,078.88元,职业年金预算收入减少711,837.56元,辅警工资预算收入减少1,586,284.33元,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资金收入减少133,181.80元,遗属补助预算收入减少26,18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工伤保险)预算收入减少63,553.78元,基本医疗保险预算收入减少265,083.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收入减少475,116.68元,司法救助、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经费收入减少143,044.38元。
公用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48,568.05元,主要为本年度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89,232.90元,印刷费增加1,020.50元,水费减少65,889.46元,电费减少363,691.71元,租赁费增加23,059.02元,会议费减少10,864.50元,培训费增加12,862.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551.00元,临时人员劳务费增加742,053.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3,001.06元,工会经费增加72,218.00元,公车补贴减少36,95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400元。
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52,259.20元,主要是昌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减少152,574.41元,昌宁县公安局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减少3,929,314.00元,看守所在押人员保障经费增加1,357,967.28元,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经费减少260,100.00元,公安局2021年至2022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经费增加592,482.00元,债务化解专项资金减少1,260,366.00元,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资金增加2,219,841.13元,昌宁县公安局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昌宁县子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减少400,000.00元,司法救助金减少7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增加191,721.00元,昌宁县公安局监管场所提升改造专项经费增加40,000.00元,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运维上级补助经费减少157,690.00元,公安局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补助经费减少148,427.62元,2023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元,其他公安专项项目资金减少76,522.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增加3,117,900.00元,(其中:增加漭水派出所办公用房调整改造项目资金43,2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2023年至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维修项目资金45,300.00元,澜沧江检查站内部道路沥青路面铺筑工程款资金20,3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18,700.00元,珠街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资金56,500.00元,漭水派出所危房办公楼搬迁枪弹库及装备室改造工程资金9,3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柯街派出所及云保交警中队生活用房建设项目资金211,6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资金45,1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党建文化建设项目资金27,500.00元,看守所办公楼修缮工程资金43,800.00元,公安局业务房附属工程设计费资金138,700.00元,昌宁县大田坝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52,500.00元,看守所高清监控设备提升改造资金243,3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及毒品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182,900.00元,拘留所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20,200.00元,机要远程资金159,400.00元,结构化人脸系统资金65,300.00元,全勘通资金278,500.00元,澜沧江毒品检查站排污设施改造及修缮工程资金45,8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维修项目资金36,200.00元,禁毒大队毒品保管室及厕所改造工程资金86,400.00元,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15,300.00元,派出所监控资金212,000.00元,昌宁县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资金15,500.00元,公安技术防控二期资金304,700.00元,2019年翁堵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外墙翻新工程资金35,600.00元,公安局业务费附属工程及毒品实验室监理费资金190,0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鸡飞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资金41,000.00元,技侦办公设备资金73,300.00元)。
非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147,342.00元,主要变化原因是增加其他收入市公安局2024年末拨入办案业务费结转资金147,342.20元。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4,009,365.18元。其中:基本支出68,621,568.66元,占总支出的81.68%;项目支出15,387,796.52元,占总支出的18.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0,387.72元,增长2.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8,128.52元,增长1.73%;项目支出增加1,152,259.20元,增长8.09%。本年度支出增加原因主要为:本年度民警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增加,机关运转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较多。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78,541.02元,较上年增加1,636,413.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26,067.71元,较上年增加3,656,137.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7,345.70元,较上年减少113,495.80元,资本性支出3,977,410.75元,较上年减少2,858,666.8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316,696.57元。主要是本年度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增加1,991,575.00元,津贴补贴支出减少517,244.00元,奖金支出增加90,5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156,078.88元,职业年金预算支出减少711,837.56元,辅警人员工资支出减少1,586,284.33元,新园社区工作人员资金支出减少133,181.80元,遗属补助支出减少26,18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工伤保险)支出减少63,553.78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265,083.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475,116.68元,司法救助、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43,044.38元。
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48,568.05元,主要为本年度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89,232.90元,印刷费增加1,020.50元,水费减少65,889.46元,电费减少363,691.71元,租赁费增加23,059.02元,会议费减少10,864.50元,培训费增加12,862.00元,公务接待费减12,551.00元,临时人员劳务费增加742,053.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3,001.06元,工会经费增加72,218.00元,公车补贴减少36,95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400.00元。
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152,259.20元,主要是昌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减少152,574.41元,昌宁县公安局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减少3,929,314.00元,看守所在押人员保障经费增加1,357,967.28元,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经费减少260,100.00元,公安局2021年至2022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经费增加592,482.00元,债务化解专项资金减少1,260,366.00元,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资金增加2,219,841.13元,昌宁县公安局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昌宁县子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减少400,000.00元,司法救助金减少7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增加191,721.00元,昌宁县公安局监管场所提升改造专项经费增加40,000.00元,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运维上级补助经费减少157,690.00元,公安局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补助经费减少148,427.62元,2023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元,其他公安专项项目资金减少76,522.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3,117,900.00元,(其中:增加漭水派出所办公用房调整改造项目资金43,2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2023年至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维修项目资金45,300.00元,澜沧江检查站内部道路沥青路面铺筑工程款资金20,3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18,700.00元,珠街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资金56,500.00元,漭水派出所危房办公楼搬迁枪弹库及装备室改造工程资金9,3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柯街派出所及云保交警中队生活用房建设项目资金211,6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资金45,1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党建文化建设项目资金27,500.00元,看守所办公楼修缮工程资金43,800.00元,公安局业务房附属工程设计费资金138,700.00元,昌宁县大田坝镇派出所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52,500.00元,看守所高清监控设备提升改造资金243,3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及毒品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182,900.00元,拘留所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20,200.00元,机要远程资金159,400.00元,结构化人脸系统资金65,300.00元,全勘通资金278,500.00元,澜沧江毒品检查站排污设施改造及修缮工程资金45,8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维修项目资金36,200.00元,禁毒大队毒品保管室及厕所改造工程资金86,400.00元,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15,300.00元,派出所监控资金212,000.00元,昌宁县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资金15,500.00元,公安技术防控二期资金304,700.00元,2019年翁堵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外墙翻新工程资金35,600.00元,公安局业务费附属工程及毒品实验室监理费资金190,000.00元,昌宁县公安局鸡飞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资金41,000.00元,技侦办公设备资金73,300.00元)。其他支出较上年增加147,342.20元,主要是其他单位拨入单位往来资金办案业务费支出147,342.20元。
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21,568.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729,665.72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91,902.94元,占基本支出的7.13%。
1.2025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36,413.3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991,575.00元,津贴补贴减少517,244.00元、奖金增加90,5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156,078.88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701,007.0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65,083.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75,116.68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减少57,079.7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86,284.33元。
2.2025年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8,568.05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89,232.90元;印刷费增加1,020.5元;水费减少65,889.46元;电费减少363,691.71元;租赁费增加23,059.02元;会议费减少10,864.50元;培训费增加12,862.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551.00元;劳务费增加742,053.06元;工会经费增加72,2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3,001.06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6,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00.00元。
3.2025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319,716.8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321,088.8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37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87,796.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52,259.2元,增加8.09%,主要变化原因为: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资金增加,看守所在押人员保障经费增加,公安局2021年至2022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经费增加,昌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及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减少,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经费减少,债务化解专项资金减少,昌宁县公安局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昌宁县子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减少等。具体为:办公费减少90,466.01元;印刷费减少217,681.50元;水费增加12,314.00元;电费增加5,813.93元;邮电费增加284,905.97元,物业管理费减少474,028.00元;差旅费增加615,203.68元,维修(护)费减少34,402.11元;租赁费减少91,654.56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401,538.18元;被装购置费减少51,790.00元;劳务费增加1,498,782.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49,548.5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95,718.06元,生活补助增加191,721.00元,救济费减少70,000.00元,奖励金增加84,50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减少2,677,115.14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76,014.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664,825.16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317,991.00元,大型修缮增加15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减少406,6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742,423.8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89,250.00元。
昌宁县公安局项目涉密,项目名称及支出具体内容不在决算公开中进行详细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80,744,12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1%。与上年相比减少944,854.48元,下降1.16%,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民警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增加,机关运转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较多。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78,541.02元,较上年增加1,636,413.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6,825.51元,较上年增加3,366,894.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7,345.70元,较上年减少113,495.80元,资本性支出1,001,410.75元,较上年减少5,834,666.8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817,74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7%,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加强执法办案成本性支出;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业务装备支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及维护社会稳定费用支出。具体如下: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支出325,597.81元,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46,686,446.61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264,894.41元,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8,540,809.23元。造成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人员经费支出时政策性变动调整及部分保险缴纳相对滞后产生差异,部分公安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相对滞后产生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52,79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0,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0,770.2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30.55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99,076.18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91,721.00元,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30,000.00元,造成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人员经费支出时政策性变动调整及部分保险缴纳相对滞后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3,57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39,506.9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013,519.8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50.16元。造成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时政策性变动调整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造成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根据实际情况,本年度无其他单位补助专项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2,583.00元,决算为1,337,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2,257.89元,下降39.7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5,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583.00元,决算为1,065,6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65%,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2,423.89元,下降73.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283.00元,下降1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51.00元,下降64.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551.00元,下降64.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2,583.00元,支出决算为1,337,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2,257.89元,下降39.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5,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583.00元,决算为1,065,6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年初预算时由公车办统一预算,本单位该项年初无预算。本年度内根据实际执法办案情况管理使用执法执勤车辆,根据实际产生费用缴纳车辆保险,支付使用油料费,支付车辆维修维护费,实际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增加。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742,423.89元,下降73.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7,283.00元,下降1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51.00元,下降64.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551.00元,下降64.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较上年度减少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严格落实执行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更新部分车辆,减少了车辆老化维修支出费用,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本年度因原有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时间较长,使用频率较高,车辆老化严重,购买执法执勤用车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其中:在编公务用车38辆,其他摩托车、电瓶车19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职能职责(部分涉密,不在此处公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对本单位公安专项工作进行督察、检查时发生的接待支出(部分涉密,不在此处公开)。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1,902.94元,比上年减少148,568.05元,下降2.95%,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工会经费支出减少,其他各类刚性支出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减。其中:办公费减少289,232.90元;印刷费增加1,020.50元;水费减少65,889.46元;电费减少363,691.71元;租赁费增加23,059.02元;会议费减少10,864.50元;培训费增加12,862.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551.00元;劳务费增加742,053.06元,工会经费增加72,2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3,001.06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6,9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00.00元。
昌宁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4,891,902.94元,其中:办公费464,447.75元;印刷费30,000元;水费43,377.84元;电费468,785.98元;租赁费23,059.02元;培训费14,042元;公务接待费6,905元;劳务费938,353.06元;工会经费266,7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587.29元;其他交通费用2,409,1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25,590,492.22元,其中,流动资产73,288,158.46元,固定资产99,392,708.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859,729.88元,无形资产2,049,895.6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83,29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27,281.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2平方米,账面原值597,604.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56,058.53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499,450.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282.2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0,312.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9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4,926.6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4,388.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0,312.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40,312.6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5年度昌宁县公安局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涉密,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公开,故《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决算中公共安全科目及其他科目公安专项有关项目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保密事项有关规定,同时,参照上级公安机关预算公开情况,不公开与项目支出相关的附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