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10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四)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十三)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十四)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地方金融管理金融股、会计监督评价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资产管理股、国资国企服务中心。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财政局。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财政实力持续增强,服务大局有力有效。一是挖掘潜力促增收。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强监管”工作思路,积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动态掌握企业运营与纳税情况,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扣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强化项目谋划储备与前期工作,主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有力支撑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协调,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有机衔接。
(二)民生保障坚实有力,福祉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筑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增强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全面落实育儿补贴及适龄幼儿免保育费政策,加大普惠性公共服务投入;二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保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增收,科学统筹财政资金投向;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预算保障+专项转移支付+绿色金融+生态补偿”的财政支撑体系,助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低碳转型与生态文化建设。
(三)多措并举协同发力,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式,严控预算执行与调整,切实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统筹“过紧日子”与必要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聚焦民生底线、战略布局、结构转型等公共领域,合理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三是强化资金使用问效。健全完善“政策项目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以政策定项目、以标准定额度、以绩效定增减,实现财政资金“配置更精准、使用更高效、效益可衡量”。
(四)风险防控扎实有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确保“三保”事项应保尽保,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及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按时足额兑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三是财政金融风险协同防控。建立跨部门联防机制,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协同发力,防止风险跨领域传导。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84343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3435.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13247.07元,下降14.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13247.07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879435.28元。其中:基本支出8263684.93元,占总支出的83.65%;项目支出1615750.35元,占总支出的16.35%;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经营支出0.00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17247.07元,下降14.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7039.97元,下降2.33%;项目支出减少1520207.10元,下降48.48%。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63684.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01880.40元,占基本支出的93.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1804.53元,占基本支出的6.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5750.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财政业务一体化及综合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14924.27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运维费及综合业务发生的相关支出。
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31000.00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整体和项目绩效评价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的服务费用。
财会人员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2599.00元,主要用于全县财会人员业务提升培训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3435.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相比减少642251.32元,下降6.13%,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9832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6%,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机关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造成工资变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655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6%,完成年初预算的85.60%,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造成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855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造成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9358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628.43元,下降70.7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6042.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4%,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75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完成年初预算的30.18%。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797.3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167.92元,增长16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99.00元,下降54.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999.00元,下降54.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58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628.43元,下降70.7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6042.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75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支出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71797.3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167.92元,增长16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99.00元,下降54.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999.00元,下降54.39%;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而本年无购置,本年无公车购置费支出;分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主要原为单位本年无公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是1辆公车而本年是2辆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接待次数和人数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804.53元,比上年减少80967.28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退休、调出后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500.00元、水费10354.10元、电费11506.43元、公务接待费7545.00元、工会经费391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00.00元、其他交通费3693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299846.29元,其中,流动资产458258.80元,固定资产84155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883.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701.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05.4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243269.69平方米,账面原值933964.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97865.85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837.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67.1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837.1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837.1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