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5111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 文号 | 浏览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关事务以及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职责。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基层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治理。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禁毒、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做好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主要职责:承担本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公共设施维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等服务性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鸡飞镇人民政府机关内设5个办公室、2个中心、1个队,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
2.党群服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4.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因机制改革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昌宁县鸡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林业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鸡飞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昌宁县鸡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鸡飞镇党群服务中心,资金全部纳入昌宁县昌宁县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固发展之基,矢志不渝强产业,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步伐更快。坚持抓产业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产业,以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等为主攻方向,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传统农业质效齐增。两烟、甘蔗、畜牧等传统产业有收有放、规模稳定,林下种植、养殖、粮食生产等稳步健康发展。交售烤烟2万担,产值3144.81万元,税收692万元,户均收入5.42万元。交售香料烟1.83万担(超额0.33万担),产值2643.4万元,税收582万元,户均收入2.86万元。甘蔗入榨5万吨,产值2400万元。生猪存栏4.29万头、出栏4.91万头,实现产值1.18亿元。肉牛存栏1万头、出栏0.29万头,实现产值1929.6万元。林下经济产值突破1700万元。特色产业夯基蓄力。中药材、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有序发展,八甲“电商+”、英韬“光伏板+”等衔接式农业发展模式推广运行,里文红菇、鸡飞细香核桃、鸡飞绿茶等特色产业持续壮大,电商助农增收突破50万元。热泉旅游蓬勃向好。热泉资源与周边的山水景观、乡村田园、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打造“温泉+旅游+康养”新业态,鲁道源故居、杨家老宅等文物保护有序推进,成功举办第二十一届“鸡飞立夏文化旅游节”,接待温泉康养游客39.76万人次,实现温泉旅游收入2631.3万元。
(二)补振兴之短,全面统筹夯基础,在激发发展动力活力上突破更大。坚持发展为要、项目为重,主动对接各种政策导向,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项目建设有力推进。投资1200万元实施项目17个,水源地保护及人畜饮水安全保障工程、澡塘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珠山村大水井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等一批事关鸡飞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英韬村甘蔗机械脱叶仓储设施建设项目、鸡飞镇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邑等村冷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等一批补短板、促增收、惠民生的暖心项目顺利实施,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电网设施等基础建设不断完善。项目谋划有声有色。重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和加强产业发展精准储备谋划项目,储备鸡飞镇2025年以工代赈、鸡飞农贸市场建设等项目,谋划土林秘境旅游景区、霞客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等招商项目,开工入库年度重点项目3个,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项目服务有求必应。树立抓项目就是拼服务的鲜明导向,坚持项目服务有需必应,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重大项目一项目一专班”制度,大沙坝、石头寨光伏等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到位,实现“前期工作最快、施工速度最快、矛盾纠纷最少、三方效益最大”。
(三)举生态之治,保持定力守底线,在建设生态宜居家园上优势更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优势逐步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建设成效明显。林长制、河长制作用发挥明显,实施生物防治1670亩,义务植树3.64万株,整治河流面积4.31万平方米,治理重点河流7公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100%。耕地红线守牢守稳。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牢全镇15.7万亩耕地红线,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全面完成2023年度耕地流出117个187.77亩图斑排查及整改,销号历年卫片违法图斑整改68个,64.6亩撂荒耕地有序复耕复种,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排查及整改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扁木沟寨沟坡、里文中山等10个村民小组的绿美村庄建设成效初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改造农村厕所400户,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2.51%。鸡飞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动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8%。
(四)应民生之需,竭尽全力增福祉,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上水平更高。坚持把群众期盼的事作为政府要干的事,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干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持续强化“三类人群”动态监测,纳入监测对象6户24人,消除风险16户59人,动态清零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发放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81人次38万元、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87人次39.05万元、第三批雨露计划补助21.1万元。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30人次。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95万元,可使用率达90%。民生保障更加健全。坚持公共财政支出向民生事业倾斜,民生支出480万元,高质量完成865件民生实事。城乡低保、残疾人等保障全面提标,新增城乡低保49户55人,做到应保尽保。新增临时救助116户412人,新增特困救助供养人员4户4人,特困人员护理率达100%。按时发放“四类”儿童补贴并进行慰问,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4.28万元,落实高龄老人补贴29.74万元、困难老人服务补贴8.69万元。社会事业欣欣向荣。严格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投入持续加大,投入教育经费150万元,争取鸡飞中心学校多媒体改造提升项目,控辍保学效果明显,义务教育阶段实现集中办学。分级诊疗体系得到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稳步推动,卫生乡镇创建成果不断夯实,老、弱、孤、寡及患基础性疾病群体保障到位。
(五)织安全之网,从严从实排隐患,在推动社会长治久安上基础更牢。牢记安全无小事,持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安全生产底板更坚。防、管、治齐头并进,成立15个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工作组、11支应急抢险队伍,健全“1+N”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安全大检查大排查4次,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89项。利用村规民约查处违规用火行为8起,收缴违约金0.75万元。防火期、汛期总体安全稳定,全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基层治理底盘更稳。法治氛围全面加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平安鸡飞、法治鸡飞建设全面巩固,连续11年无命案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深入学习贯彻“枫桥经验”,实行信访领导包案化解制度,群众问题反映渠道不断畅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件,办好信访事项45件。连续三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100%。风险防范底线更牢。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节约财政资金2.33万元,挂牌出让石头寨光伏建设用地、实现收益100万元,出租存量国有资产4处、实现年收益10.92万元,挂牌资产9处、预估价值2271.58万元。
(六)汇成城之志,忠诚履职提效能,在苦干实干中履行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定期学法”“法治联席会议”等制度,修订完善《鸡飞镇内部管理制度》。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复人大代表建议42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承接赋权事项108项,41个服务事项实现“村能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多措并举推动基层减负走深走实,发文数量同比减22.5%、会议数量同比减25%。政府自身建设持续加强,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524449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18828.62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666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82316.5元,下降15.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51706.6元,下降15.0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0609.9元,下降19.5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5244494.62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1012.31元,占总支出的57.96%;项目支出10613482.31元,占总支出的42.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90233.83元,下降15.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1142.36元,增长3.77%;项目支出减少5121376.19元,下降32.5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31012.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80973.51元,占基本支出的8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0038.8元,占基本支出的1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13482.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5000.00元;
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9160.00元;
3.外出挂职干部工作补助经费42342.00元
4.禁毒(社区戒毒所康复专职人员补助)补助资金71300.00元;
5.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元;
6.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6468.82万元;
7.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6500.00元;
8.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2353.00元;
9.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上级补助资金59572.00元;
10.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707.00元;
11.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4914.00元;
12.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250600.00元;
13.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2965.00元;
14.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2500.00元
15.2023年鸡飞镇国有土地出让补助资金100000.00元;
16.昌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118000.00元;
17.昌宁县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附近畜舍拆除补助资金86700.00元;
18.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210000.00元;
19.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补助经费92891.00元;
20.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400.00元;
2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400.00元;
2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补助经费10594.00元;
23.省体育局(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专项经费昌宁县鸡飞镇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专项资金50000.00元;
24.昌宁县鸡飞镇澡塘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00000.00元;
25.鸡飞镇邑等村冷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70000.00元
26.昌宁县鸡飞镇2024年烤烟种植项目资金178000.00元;
27.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甘蔗机械脱叶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
28.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70000.00元;
29.2024年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0000.00元;
30.昌宁县鸡飞镇澡塘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300000.00元;
31.鸡飞镇实施“保山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
32.鸡飞镇里文村中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700000.00元;
33.鸡飞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0元;
34.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2000.00元;
3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86449.49元;
36.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0.00元;
37.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0.00元;
38.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资金90000.00元;
39.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0000.00元;
40.202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三批)项目资金500000.00元;
41.鸡飞镇邑等村下寨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300000.00元;
42.单位往来补助资金12566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86278.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2%。与上年相比减少3273105.03元,下降12.01%,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115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81602.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610681.52元;统计信息事务9160.00元;财政事务97857.05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89510.00元;组织事务4234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实际支出人员经费比年初预算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无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禁毒(社区戒毒所康复专职人员补助)补助资金71300.00元;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1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和禁毒(社区戒毒所康复专职人员补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96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新增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119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8264元、民政管理事务707.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46694.09元、就业补助53794.00元、抚恤511458.40元、社会福利250600.00元、其他生活救助9677.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上级补助资金、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等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748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296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4523.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欠缴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支出以及新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94122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9%,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665799.00元、林业和草原662055.43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5318000元、农村综合改革7295369.7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本年新增昌宁县鸡飞镇英韬村甘蔗机械脱叶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昌宁县鸡飞镇澡塘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鸡飞镇邑等村冷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鸡飞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844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70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9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425.00元,决算为20910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8.16元,下降0.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425.00元,决算为112424.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9668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24%,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99.84元,增长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318.00元,下降19.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6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318.00元,下降19.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425.00元,支出决算为20910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8.16元,下降0.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425.00元,决算为11242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966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999.84元,增长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318.00元,下降19.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6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318.00元,下降19.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较大,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支出减少大于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车开展工作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6825.12元,比上年减少58139.87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电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日常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鸡飞镇资产总额249601197.25元,其中,流动资产116933605.27 元,固定资产2606459.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800元(净值),其他资产129973332.6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2305.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591.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290.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24.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