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5102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各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级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级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 珠街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 珠街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珠街彝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5. 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 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7. 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珠街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珠街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珠街彝族乡财政所、珠街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珠街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珠街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珠街彝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单独核算,纳入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固本强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以思想引领为先,凝心铸魂强根基。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建设。2024年以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0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2期519人。班子成员到村和支部联系点讲授专题党课26人次,以“火塘夜话”、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0余次。二是以队伍建设为本,提振精神聚合力。大力抓好干部、党员、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后备力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掘培养“土专家”“田秀才”,发挥好农村“致富带头人”作用。年内,坚持高标准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5名,接收预备党员13名,转正党员12名。选派“双提升”学员3名,顺利毕业14人。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52人,农村实用人才34名。三是以示范引领为突破,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主动融入全县“一地一带四区”党建布局,结合珠街实际,把“党建引领产业多元发展促群众增收”和“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主要方向,以“10+2”的党建示范创建格局,抓实党建示范点创建。2024年积极申报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投资2300000.00元,建设从岗村核桃加工厂。采取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的形式,积极构建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建成后,辐射全乡泡核桃初加工,预计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50000.00元以上,延伸产业链条,增加群众收入。
(二)聚焦产业赋能,产业活力持续增强。一是传统产业扎实推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完成耕地流出整改514.03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资金2264300.00元;扎实推进良种推广和农业保险收缴工作,全年播种粮食面积41813亩,小春面积13353亩,大春面积28460亩,预计实现粮食产量13095吨;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完成撂荒地整改10个,完成率90.9%。稳步推进牲畜改良,全乡共设有三个冻精改良工作点,对猪、牛、羊等进行品种改良,提高牲畜受胎率,巩固发展畜禽养殖规模;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扎实开展春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稳定畜禽存栏和出栏量,实现生猪存栏量21800头以上,出栏29900头以上;肉牛存栏11800头以上,出栏4600头以上;羊存栏21200只以上,出栏17100只以上;家禽存栏99800羽以上,出栏158500羽以上。二是特色产业多元发展。主动融入全县“一心”“两园”“三带”的产业空间发展布局,依托“一乡一品”不断巩固红大烟叶种植优势,2024年全乡种植烤烟15800亩,覆盖10个村、122个村民小组、984户,实现烟农收入58369700.00元,烟叶税12841300.00元,亩产值3845.00元,户均收入59700.00元。持续对生物质燃料加工厂、青储饲料加工厂、工业辣椒加工厂等乡村工厂扶持管理,实现产值15250000.00元。持续巩固种植红花9000亩、魔芋2000亩,持续推广种植贡菜1800亩、工业辣椒2715亩,立足山区气候特征,种植青花椒1000亩,种植百香果、火龙果、橘子、桃子等生态水果1000亩,种植茶叶430亩。三是林草产业活力倍增。林下经济发展效益彰显,2024年度,全乡发展林下经济9516亩,实现年产值4232000.00元;封山育菌2270亩,实现产值445000.00元;林下养蜂6750亩,实现产值102000.00元。传统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效果显著,持续加强泡核桃、澳洲坚果为主的传统木本油料产业抚育管护,2024年度,全乡木本油料产业实现产量10790.9吨,产值129109000.00元。
(三)聚焦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一是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紧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6次、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会议1次,开展季度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3次。坚持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制定“一户一方案”帮扶计划,全乡186户501人三类监测对象中已消除风险83户264人。二是助农增收更加有力。紧盯“全面消除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目标,多措并举助农增收。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服务;截至目前,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0000.00元,扶持创业6人;发放小额信贷5580000.00元,帮助112户农户发展产业。常态化推进岗位信息推送、就业援助等帮扶工作,举办各类招聘会2场,提供就业岗位2600个,共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93人,脱贫劳动力2487人,申报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854人854000.00元,申报贫困劳动力省内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5人175000.00元,安置公益性岗位185人,稳岗就业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帮扶措施更加精准。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雨露计划”春季学期补助资金226人495000.00元;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工作,消费金额达85700.00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防贫保险参保率100%。家庭医生签约、易地搬迁后续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四是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全力推进文耐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争取项目资金710000.00元,实施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集中打造从岗社区文耐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带动全乡乡村振兴提速增效。
(四)聚焦民生福祉,社会事业稳步迈进。一是社会保障有序推进。强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动员群众参保缴费。全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065人,参保率达到95.52%。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1935人次,金额307400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34人,参保率达到97.14%,实施精准分类施保。严格落实保障政策,发放农村低保救助金3097300.00元,城镇低保救助金53800.00元,特困人员救助金851300.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57500.00元,乡级临时救助资金80000.00元,县级临时救助资金36000.00元,救灾资金190500.00元,高龄补贴126000.00元。落实奖优免补各项政策,农村及城乡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对象32人,补助金额3095.00元;申报珠街乡2024年享受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对象58人,补助金额14480.00元。二是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协同推进户厕整改、人居环境整治、道路硬化、饮水等工程,提高群众满意度。2024年完成项目申报10件,申报项目资金29434100.00元。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珠街乡羊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昌宁县2024年珠街彝族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小湾库区珠街乡黑马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羊街村子原传统村落、金宝村银宝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等全部开工建设,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珠街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将于12月份开工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强力推进,全乡2024年度目标提升改造农村户厕200座,截至目前,已完成194座,目标完成率97.00%,建立金宝村公厕1座。三是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开展理论宣讲、读书会、环境卫生清洁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0余场次。持续开展健康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评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走深走实。举办,“热情彝乡·魅力珠街”特色民族节庆活动,开展秘境越野及亲子徒步赛、小集市及长街宴、民族服饰巡展及文艺晚会、“群众大舞台,百姓‘艺’起来”等系列活动,吸引外地游客达2000余人。
(五)聚焦绿色环保,生态治理效果明显。一是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升。加快生态脆弱区修复,开展义务植树、四旁植树、荒山绿化行动,完成植树15700株,提高国土空间绿化率。完成庆美村、珠街村2000亩森林抚育项目,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提高。森林资源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等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河湖专项整治成效彰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黑惠江、羊街河、上码河、阿居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小流域治理、水源保护治理、小湾电站库区珠街段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工程,扎实开展“清河行动”、重点河道采砂整治,着力改善全乡水环境,2024年巡河数超1200次。三是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扩大统防统治规模,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研究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快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全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12%。统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严格禁烧管控,培育秸秆收储运体系,发展秸秆固化生物炭、青储饲料等产业,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04%。积极推广应用加厚地膜和生物降解膜,加大废旧残膜清理回收力度,健全农膜回收网格体系,培育专业化农膜回收主体,促进废旧农膜加工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4.73%。
(六)聚焦基层治理,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一是社会治理巩固提升。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斗争,深化反恐怖反分裂和反邪教斗争,严防各类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聚集,全年未发现涉恐人员和未发生涉恐活动。以预防命案发生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源头预防,强化综合治理,保持住辖区内13年未发生命案的良好态势。深入开展乡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全力防止信访人员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防止发生群众集体信访事件。2024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6次,解决群众诉求事项16件,年内未发生群众进京赴昆到市越级上访和群众集体上事件。二是法治宣传扎实推进。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充分利用“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地精准分类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落细;2024年开展法治宣传22场次,受众人数5000余人。三是安全底线坚决守牢。紧盯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家庭风险评估,共排查出矛盾纠纷55起,调处化解55起,调处成功率100%;评估出高中风险家庭43户,均有人包保走访,目前无安全隐患。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对辖区各类人员进行摸排核实,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制定稳控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因失管失控而引发的肇事肇祸案(事)件。“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3548831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78414.12元,占总收入的99.6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9900.00元,占总收入的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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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259153.89元,增长5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49253.89元,增长52.3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12688.86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636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32546.31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2317.51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0000.00元;农林水增加11940286.58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68688.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8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82150.00元;其他支出增加620000.00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099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云南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拨入产业发展衔接资金100000.00元;2.昌宁县财政局拨入珠街乡新增影响区工作经费9900.00元,主要用于新增影响区相关支出。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35488314.12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5676.13元,占总支出的36.14%;项目支出22662637.99元,占总支出的63.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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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61289.81元,增长44.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3942.31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1275232.12元,增长99.01%,主要原因是实施多个大型项目,例如: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3520000.00元,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2500000.00元,羊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资金6780000.00元等,故项目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25676.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21057.27元,占基本支出的8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4618.86元,占基本支出的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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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62637.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羊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经费67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昌宁县珠街乡羊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养护费、支付右甸丰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珠街乡羊街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款等;
2.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经费35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宣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工程服务费、建设款等;
3.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经费 2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金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分公司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工程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0456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0%。与上年相比增加11711403.89元,增长52.30%,完成年初预算的193.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673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相关支出。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07606.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77369.17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7164.00元;财政事务支出218336.87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9626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4%。主要用于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支付昌宁洪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街乡综治中心改造工程款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中50000.00元为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资金,年初未预算,故造成公共安全(类)支出超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0%。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文化活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83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完成年初预算的88.39%。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精简退职干部补助、三支一扶2024年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9月离职,工资仅发到8月份。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06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2024年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机关单位医疗保险、机关单位工伤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保险支出随之发生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农转城人员政策资金、昌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705513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3%,完成年初预算的261.83%。主要用于发放村级人员、护林员工资及其他公用经费、珠街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支出增加,年初未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46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昌宁县2024年珠街彝族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珠街乡抢险保通工程、救灾物资购买等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174.00元,决算为274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149.33元,增长21.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174.00元,决算为2151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91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999.33元,增长2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150.00元,增长18.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150.00元,增长18.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174.00元,支出决算为274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149.33元,增长21.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174.00元,决算为2151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9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路况变差影响,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40000.00元,以及工作交流增多,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915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999.33元,增长2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150.00元,增长18.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150.00元,增长18.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路况变差,车辆维修成本及绕行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为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乡村干部的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600.32元,比上年减少239888.76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平时伙食费、办公开销、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机关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资产总额149642898.94元,其中,流动资产78384179.45元,固定资产1424536.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69834181.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9334.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00.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759.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759.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759.7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部门版).docx】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xlsx】
附件【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