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51027-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国家安全、基层减负、机关事务以及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职责。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商务、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优抚安置、红十字会、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禁毒、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做好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消防工作站)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等服务性工作。
(9)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土地开发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管理、搬迁安置、项目促进、公共设施维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市容市貌提升等城市建设服务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田园镇财政所
3.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
5.昌宁县田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主要原因:因机制改革昌宁县田园镇财政所、昌宁县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田园镇林业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田园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昌宁县田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田园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资金全部纳入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我们抓项目、育产业,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项目建设扎实有力。齐心协力谋划项目、包装项目、争取项目、推进项目,全镇实施重点项目27个,总投资6.3亿元。围绕产业发展、县城提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向上编报漆彩龙泉、善治乡村等8个项目,获上级资金补助支持项目16个,争取资金7793万元。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建设、勐廷社区停车场建设等15个项目顺利竣工。农特产品展销平台、宝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1个在建项目稳步推进。配合做好县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一期棚户区改造、永昌高速等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为高质量建设“滇西最美田园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农业产业稳产增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折不扣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签订耕地保护承诺书2万余份,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1283亩。机械化水平和耕种效率得到提高,全镇机械耕收1.28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3.1%,全年完成粮食播种总面积2.6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1万吨;茶园面积稳定在5.01万亩,实现干茶总产4968吨;蔬菜种植面积4040亩,产量5508吨;肉牛存栏、出栏分别达1.11万头、3225头,生猪存栏、出栏分别达2.18万头、3.55万头,实现肉类总产4488吨;核桃面积12.9万亩,实现产量6967吨;桑园面积稳定在5598亩,产茧190.07吨。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达9.03亿元,增长5%。
商贸服务提档升级。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成功举办昌宁文化旅游节商品交易会、归园田居古风游园、保山市第六届美食文化节等展示展销活动,主题街区、特色街区、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特产品展销平台等商贸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明显,商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新华德禄寨乡村振兴示范点为纽带,在县城北郊打造农旅融合发展示范点,依托“5·19”中国旅游日和中秋国庆“双节”等节点,重点打造以生态观光、户外运动、农业体验、特色美食为主的周末游、休闲游、亲子游等旅游新业态。全年共接待游客15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86亿元,分别增长9.1%、14.2%。
(二)我们抓示范、优环境,乡村振兴出新出彩
示范建设深入推进。坚持规划先行,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10个社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入库率全县第一。坚持以点带面,突出抓好试点示范,山水田园综合体、达丙社区麻栗树自然村绿美村庄建设、四角田社区小龙潭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等试点项目稳步推进。以新城、文昌2个社区为试点,探索推行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企业),解决就业岗位70余个,帮助专业合作社、企业分别创收72万元、34.43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分别达10万元、6.9万元,占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的41.9%、14.3%,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新路径。
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大力实施村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文化“五项工程”,全年开展“三清一改”整治行动4次,完成村庄清洁行动528场次,清理河道沟渠490公里、整治残垣断壁180处,镇容村貌显著提升。投资55.3万元实施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污水收集处理率逐年提升。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机制,聘请启迪环卫公司对7个农村社区垃圾进行统一清运。绿美村庄建设有序推进,安装照明设施180盏,完成美丽家居庭院创建500户,提升村级文化活动场所3个,建设美丽村庄1个,创建绿美社区4个,“昌宁县城”“山水田苑二期”获评省级首批“绿美城市”“绿美社区”。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右甸河获评省级“绿美河湖”。“林长制”全面推行,镇村两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林区管护责任全面压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全年义务植树9万株,实施2条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39个林草湿图斑全部销号整改;“河(湖)长制”有效落实,组织开展清河行动70余次,投入资金5.9万元、人力4800人次、车辆200车次,开展巡河4014次,全镇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严把新建养殖场环保关,全面加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各级关于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三)我们抓实事、解难题,民生福祉日益增进
脱贫成果有效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入户排查1487户5879人,新识别监测对象6户,标注风险消除19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人均收入达1.61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紧紧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全年开展产业技能培训5次、就业技能培训4次,引导监测户外出务工就业140余人,发放小额贷款765万元,惠及低收入家庭153户。发放雨露计划资金补助73万元,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补贴45.2万元,受益787人。凝聚社会消费合力,帮助农户销售或向农户采购核桃、土鸡等农特产品80.5万元,补助监测户困难救助、脱贫户产业发展等7.5万元,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优质稻、野生菌等特色产业稳步发展,贡菜、万寿菊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多点开花,群众增收成效明显。
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坚决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双升”工作,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年教育支出293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协助县级顺利完成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并入示范一小工作,镇人民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保山市2023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健康田园建设落细落实,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农家书屋建设,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累计放映公益电影23场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30余场次,文昌社区获评市级“最美阅读空间”称号,镇机关代表队荣获昌宁县九十周年建县合唱比赛二等奖、昌宁县党的二十大理论宣讲快板大赛第一名。
社会保障坚实有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成功转移劳动力2.35万人。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全民参保计划深入推进,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1%、96.1%。“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宝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龙井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等项目建设提速推进,并实现13个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等群体应保尽保。
(四)我们抓服务、激活力,改革创新持续深化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政银企个座谈、普法强基进企业及服务新业态等活动20余场次,重点关注企业诉求,有效解决市场主体培育、运行存在的“疑难杂症”。全镇实有市场主体12307户、净增2282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8.9亿元、增长7.1%。
招商引资持续发力。坚持“一把手”带头招商,党政主要领导赴昆对接洽谈茶文旅融合项目6次,引进经营主体3个,完成“漆彩龙泉”农文旅融合项目签约落地,推动农特产品展销平台建设,并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依托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精心谋划储备招商引资项目3个,总投资2.1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73亿元。
经济普查稳步推进。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的原则,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利用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放告知书1.2万张,抽调镇村两级业务骨干85名组建普查“两员”队伍,邀请市县指导员先后开展业务培训5次,开展调度普查工作8次。全镇划分普查区13个、普查小区42个,涉及建筑物528个,完成单位普查2437户、个体户8784户。
(五)我们抓统筹、重防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66份,组织召开镇村两级各类培训会议、工作部署会议20余次,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34条,现场整改87条,限期整改47条,开展应急演练8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有力。积极向上争取一揽子政策支持,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507万元,制定应付未付资金支付方案,及时完成76个项目资金支付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家庭服务行动,走访并录入系统1.87万户,评估重点关爱家庭12户,关爱家庭115户,包保责任人和网格员走访1094次,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点805个。加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监督,节约资金200余万元。
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田园镇综治中心被评为全市示范级综治中心,文昌社区推行“三个一”模式构建最小治理单元被评为全市“枫桥式”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勐廷社区被评为全县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社区。常态化推进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反恐怖、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全年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78起,办理信访平台、领导信箱等转办交办信访件91件,办结率100%;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6.8%;辖区精神障碍者、安置帮教人员等1080名特殊群体常态化服务管控精准到位,全镇和谐稳定大局持续巩固。
(六)我们抓作风、提效能,政府职能运行高效
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牢政治方向,稳步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执行镇党委工作安排,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规范作为政府工作的底线要求,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讲42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普法书籍5000册,设置13个法律图书角,配发13个乡村法治通,成功创建1个法治示范村,实现13个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全覆盖。拍摄反诈宣传视频1个,并被多家上级主流媒体采纳发布。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推进,认真践行“三法三化”,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围绕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单项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5个社区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谈话提醒,政府执行力、落实力明显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重大工程、关键岗位等重点领域监督制约机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笼子进一步扎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警示、谈心谈话,全年开展廉政提醒专题谈话4次500余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68703201.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03201.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670167.55元,增长7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01032.55元,增长77.06%;上级补助收入增0.00元,增减率为0.00%;事业收入0.00元,增减率为0.00%;经营收入0.00元,增减率为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减率为0.00%;其他收入减少230865.00元,下降100.00%。
主要原因:2024年项目衔接资金增加,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冻干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21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四角田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资金6000000.00元等。2024年没有产生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田园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68703201.38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0140.16元,占总支出的39.66%;项目支出41453061.22元,占总支出的60.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706923.55元,增长76.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4119.98元,增长1.17%;项目支出增加29392803.57元,增长243.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减率为0.00%;经营支出0.00元,增减率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减率为0.00%。
主要原因:2024年项目衔接资金增加,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冻干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21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四角田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资金600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50140.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02411.13元,占基本支出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7729.03元,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田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53061.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昌财农〔2024〕66号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2330000.00元,主要解决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清零、清违治乱等问题。具体施工内容:新建农村生活排污管道3440米,其中,HDPE双壁波纹De500管2070米,HDPE双壁波纹De400管520米,HDPE双壁波纹De300管850米;新建入户upvc管(DN110)1000米,新建垃圾房5座,配套建设混凝土开挖及恢复、土方开挖、太阳能路灯60盏、摄像头安装等附属工程)
2、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主要解决农村污水杂乱排放问题,在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无黑臭水塘、水沟、水坑等现象的同时,从源头解决农村污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高80%,村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提高至100%。具体施工内容:污水入户连接管3795米(PVC-U110)、新建污水支管1254.7米(DN200),新建污水检查井61座(Φ700塑料),新建隔油池176座,新建2立方米化粪池27座,新建4立方米化粪池5座,新建6立方米化粪池3座,现有中国罐清理100户;购置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户间道路硬化8条,共计长度422.6米;绿美庭院改造100户;购置安装3立方米勾臂垃圾箱12个;提升改造共享公厕3处。土地整治“小改大”6处,共计整治面积103.3亩;村内文明宣传标识制作)。
3、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四角田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资金6000000.00元。(促进四角田和美乡村建设上台阶,发展壮大村集体特色产业,提高乡土人才培 养,促进四角田自然村蚕桑种植、野生食用菌采摘及加工、特色乡村 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体施工内容:提升改造桑园300亩,庭 院 经 济 改 造 5 户 ,土地整治210.10亩,新建机耕路3条,长1234.50米,购置安装监控设备10套,购置农村治安治理设施180套,购置垃圾勾臂箱10个(3立方米),项目区灌溉渠修复总长3347米(栗柴河至安置点),改造绿美庭院100户,改造建设家凤文明讲坛1座,改造一老一小服务站2座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田园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6416233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9%。与上年相比增加27747205.14元,增长76.20%,完成年初预算的212.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8875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205782.00元、人大立法30000.00元、 代表工作20000.00元、行政运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6234068.16元、事业运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2668143.83元、专项普查活动46227.00元、财政事务364054.68元、民族事务4000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762913.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1707565.50元、公共安全支出363800.0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0元、 殡葬(活人墓补助资金)3123700.00元、卫生健康1483119.49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65764.49元、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80870.97元、农林水支出44276139.44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6843635.00元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增加,昌财债〔2024〕15号债务化解专项资金1140775.00元化债资金没纳入年初预算,昌财预〔2024〕3号田园综合体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土地流转资金1707565.50元年初未纳入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6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综治人员工资发放及办公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051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完成年初预算的238.22%,主要用于:昌宁县田园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500000.00元、昌宁县活人墓拆除奖励金2723700.00元、2024年独生子女保健费510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县级补助资金12255.00元、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49437.00元、2024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九甲村片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0元、2024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宝丰社区片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0元、2024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新城村片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200000.00元、田园镇达丙社区老年幸福食堂项目补助资金180000.0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3992.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61156.49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4714.50元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昌财社〔2024〕142号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2723700.00元年初预算未纳入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311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独子保健)1735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工伤保险)1465764.49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医疗、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427613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1%,完成年初预算的293.76%,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938756.37元、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24800.00元、2024年昌宁县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附近畜舍拆除补助资24556.00元、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590000.00元、2024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100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4615.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3160.03元、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463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优质稻种植项目资金600000.00元、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冻干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2100000.00元、2024年中央(第三批)和省级(第五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800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9782539.18元(村四职人员、委员、村民其他人员工资发放及办公经费等支出)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衔接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云南旱灾救灾补助)20000.00元、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40000.00元、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1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41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32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9.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35.00元,增长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35.00元,下降82.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135.00元,下降82.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1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3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因同城不能进行接待,进而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为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对加油款进行预存,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35.00元,增长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35.00元,下降82.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同城公务不能进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减少。为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对加油款进行预存,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龙陵县龙新县人民政府赴田园镇考察学习田园镇野生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严格预算执行,依据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4358.26元,比上年减少374935.07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经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92442.98元、水费20587.30元、电费113792.75元、邮电费28080.00元、差旅费29062.5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会议费50549.50元、公务接待费900.00元、劳务费85250.00元、工会经费7000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364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田园镇资产总额1327263747.75元,其中,流动资产609944234.89元,固定资产15763881.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83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432.12元、减少9835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432.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15.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165.62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731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4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63.4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284.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