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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1014-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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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401000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林政管理办公室、防火办公室5个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副场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林政办、管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一支21人的林场应急扑火队,召开工作会议6次;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制,防火实行场长负总责、各管护人员包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做到山山有人护,处处有人管;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将宣传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1900余份,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火灾隐患40个,发放《鸡飞林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0份,整改40个;五是严格火源管控和野外违规用火查处,设立3个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宣传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六是做好保障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保证政令畅通,防火物资储备仓库2个,由专人管理定期检修,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拿得出、用得上。

鸡飞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到位、火源管控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保障措施到位,防期内无火情火警。

(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是依托森林防火宣传、巡山护林工作的开展,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宣传标语、车载音响宣传等方式,扩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面,有效提高林农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提高林场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1人参加省级行政执法视频培训,3人参加县级林草行政执法培训;三是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场与林业站、林区派出所协同作战,对辖区内的偷砍盗伐、乱砍滥伐、毁坏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2024年林场辖区内无林政案件发生。

(三)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工作

2024年,省林草局下达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 70.00 万元,用于培育思茅松、旱冬瓜、西南桦、甜龙竹、清香木良种合格苗 70 万株(每株补助1元),项目区布局在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场部、更戛乡西米村和勐统镇酒药寨村,建设期为2024年1月一2024年12月。目前完成育苗53.50万株,其中思茅松39.00万株,清香木3.50万株,云南松5.00万株,甜龙竹育苗6.00万株。其次,旱冬瓜、西南桦、红椿、木棉种子完成了育苗点种工作,等待苗木生长。鸡飞林场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填补了昌宁县没有保障性苗圃的空白,将有助于实现本土优质种苗的培育和自给自足,解决当前本土优质种苗供应不足问题,培育一批适合城镇、村庄绿化、美化的乡土树种,同时绿化美化了林场的环境。

(四)探索多种经营

一是林场在马鞍山营林区(长岭岗山)内,养殖胡峰52窝,面积为924亩。在新庆小勐统营林区(老营山、马宗山)内,养殖胡峰50窝,养殖的面积为941亩;二是林场结合自身实际,依托林区森林抚育项目,在抚育项目区黄道圈山开展紫皮石斛种植,探索“精灵”上树致富路。目前已上树绑定苗木16000株,面积15亩;三是探索性地在楂子树山营林区土地内种植续断苗5亩、松茯苓0.5亩。

(五)森林抚育工作

全面完成楂子树山营林区、黄道圈山营林区和大明山营林区16个小班3300亩森林抚育工作。通过森林抚育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生长环境和卫生条件,提升了林分质量。

(六)森工采伐工作

2024年在鸡飞林场酒药村河东片营林区内规划采伐商品林5.7866公顷,采伐蓄积1208.1立方米,出材量835.4立方米,目前完成采伐工作,实现销售收入16.8万元。

(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实施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防火应急道路14条,里程47.356公里,为下一步林区资源管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及科学培育森林资源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364246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7737.91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29.25元,占总收入的0.4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8419.63元,下降3.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248.88元,下降1.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7170.75元,下降82.02%。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保险及项目款未能支付,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其他收入减少是本单位2024年上级补助其他收入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3629598.96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212.70元,占总支出的83.46%;项目支出600386.26元,占总支出的16.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0721.74元,下降4.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0744.61元,下降4.14%;项目支出减少29977.13元,下降4.7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调至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1人;2024年7月考取腾冲事业单位1人;2024年9月招录1人;2024年11月退休1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9212.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5126.7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086.00元,占基本支出的3.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386.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事业机构支出153790.15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

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104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种子采买,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技术推广与转化项目经费339954.06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经费50682.00元,主要用于林场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管护,保障了管护人员劳务费用;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43699.00元,主要用于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生态效益,保障了管护人员劳务费用;

其他支出补助项目经费1861.05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7737.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2016.35元,增长0.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50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0%,完成年初预算的71.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027.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72.85元、死亡抚恤88204.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各类保险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04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69228.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2915.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00.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医疗保险缴费重新核定基数,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96919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370664.9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71378.96元、公用经费支出99286.00元)、项目支出598525.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不包括上级补助资金,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90.60元,决算为1569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0.60元,决算为15280.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元,决算为4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1%,完成年初预算的21.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0.00元,增长1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0.00元,下降78.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30.00元,下降78.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90.60元,支出决算为1569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0.60元,决算为1528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元,决算为4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年限长,部件老化加速,维修费增加;二是国内燃油费不定时上调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30.00元,增长1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0.00元,下降78.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年限长,部件老化加速,维修费增加,二是鸡飞林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鸡飞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5927327.72元,其中,流动资产1467711.75元,固定资产34321803.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137812.6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38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6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9.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89.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