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1013-0003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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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901000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住院病区、中医康复综合服务病区、五官科、皮肤科、麻醉科、精神科、慢病诊疗专科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妇科门诊、普通门诊、药房、影像科、口腔科、超声科、检验科、财务科、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设备设施保障,夯实医院发展基础。配备CT、DR、彩超、腹腔镜、电子胃肠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动脉硬化检测系统、中医电疗类、骨伤类等诊疗设备,现有设备能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助推医疗业务发展。医院临床科室能够识别和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手术科室能够开展外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等手术病种。
3.完善科室设置,诊疗水平进一步提升。本年我院新增慢性病诊疗专科、眼科、皮肤科等三个科室。配备肺功能检测仪、无创动脉粥样硬化检测仪、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等设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开支,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8,414,15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4,318.08元,占总收入的47.6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9,639,840.3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35%;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73,318.66元,下降1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571.33元,增长3.25%;事业收入减少3,044,889.99元,下降24.00%;其他收入减少5,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571.33元,其中工资和福利费支出增加221,168.18元、工会经费减少20,291.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755,251.19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66,783.74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4,12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213,274.00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减少7,47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216.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46,476.77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工作经费减少9,8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费减少173,224.01元。
2.事业收入因应收医保资金未确认收入,较去年减少3,044,889.99元,其中门诊收入减少102,216.52元、住院收入减少2,942,673.47元。
3.其他收入减少5,000.00元,因本年收到村卫生室公卫考核罚款减少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3,365,305.65元。其中:基本支出4,570,170.56元,占总支出的19.56%;项目支出18,795,135.09元,占总支出的80.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62,833.84元,增长11.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49,271.58元,下降70.55%;项目支出增加13,412,105.42元,增长249.16%;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10,949,271.58元,其中2023年单位用事业收入资金支付款项列基本支出,2024年单位用事业收资金支付款项列项目支出致基本支出减少11,086,668.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3,545.09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8,627.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1,723.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980.62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63,48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3,412,105.42元,其中2023年单位用事业收入资金支付款项列基本支出,2024年单位用事业收资金支付款项列项目支出致项目支出增加13,272,931.27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工作经费减少9,8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66,783.74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4,12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213,274.00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减少7,47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216.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费减少173,224.01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818,731.19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46,476.7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70,170.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39,052.56元,占基本支出的9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18.00元,占基本支出的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95,135.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4,590,987.57元。主要用于购买药品、材料、医疗设备及卫生院日常开支13,104,001.57元;使用专用基金1,376,090.00元用于发放职工奖励性绩效;使用职工福利基金21,706.00元用于修缮职工住房;使用医疗风险基金89,190.00元用于医疗纠纷赔款。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59,995.62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3.21004公共卫生支出2,568,475.91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60,072.91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69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2,713.00元。主要用于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包含老年人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4.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9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和个人补助。
5.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170,775.99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维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4,31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55%。与上年相比增加276,571.33元,增长3.25%,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1%,主要原因是:
1.工资和福利费支出增加221,168.18元。
2.工会经费减少20,291.00元。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755,251.19元。
4.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66,783.74元。
5.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4,120.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213,274.00元。
7.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减少7,470.00元。
8.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216.00元。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46,476.77元。
10.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工作经费减少9,800.00元。
11.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费减少173,224.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32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完成年初预算的83.7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551.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573.9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51,21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0%,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5%。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3,617,167.5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的工资、保险等各项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14,595.62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460,072.91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重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5,69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2,713.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事业单位医疗256,107.8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80,238.9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30.7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9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和个人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做了基本支出预算,未做项目支出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77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的维修维护。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5,267,371.41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9,762.95元,固定资产13,007,096.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90,509.76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079.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4,534.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327,26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0,28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0,2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0,28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0,281.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