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1013-0002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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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401000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负责漭水镇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门诊、医务科、公共卫生办公室、住院部、中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院在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改善医疗环境,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卫生院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快学科建设,注重人才梯队培养,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继续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法治化建设。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乡镇卫生计生工作的新路子,健全机制,真抓实干,有力地推动了漭水镇卫生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7,660,72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2,106.04元,占总收入的60.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988,527.0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9.0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45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2,813.86元,下降6.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655.80元,增长3.5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605,139.50元,下降16.84%;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87,330.16元,下降99.89%。主要原因是:
1.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收入减少48,376.34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16,218.23元;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收入减少183,026.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减少20,606.94元;
5.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收入减少605,139.50元;
6.其他收入减少87,330.16元;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收入增加43,970.88元;
8.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增加226,688.20元;
9.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增加12,446.71元;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增加20,366.97元;
11.死亡抚恤收入增加300.00元;
1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增加2,800.00元;
1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增加4,183.85元;
14.其他卫生健康收入增加74,432.70元;
15.保障性租赁住房收入增加42,69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7,387,709.45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281.01元,占总支出的38.72%;项目支出4,527,428.44元,占总支出的61.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7,433.33元,下降1.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0,653.11元,下降47.62%;项目支出增加2,513,219.78元,增长124.7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8,376.34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16,218.23元;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183,026.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0,606.94元;
5.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减少150,502.13元;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3,970.88元;
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130,101.20元;
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2,446.71元;
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20,366.97元;
10.死亡抚恤支出减少300.00元;
1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2,800.00元;
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183.85元;
1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4,432.70元;
14.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增加42,69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0,281.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2,718.01元,占基本支出的9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63.00元,占基本支出的0.61%。人均支出763.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7,428.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06,362.20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05,946.3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00,415.84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支出;
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07,499.13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经费;
3.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78,037.00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过渡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4.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715,603.41元,主要用于医院采购药品、卫生材料、医疗设备等运转支出;
5.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00.00元,主要用于重精患者管理经费支出;
6.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4,432.70元,其中: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过渡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0,432.70元,主要用于住院部改造、产房改造;
7.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42,694.00元,主要用于维修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2,106.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4%。与上年相比增加159,655.80元,增长3.54%,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主要原因是: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3,970.88元;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226,688.20元;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2,446.71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20,366.97元;
5.死亡抚恤支出增加300.00元;
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2,800.00元;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183.85元;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4,432.70元;
9.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增加42,694.00元;
10.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8,376.34元;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16,218.23元;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183,026.00元;
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0,606.9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19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75.18%。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支出2,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087.52元,2080801死亡抚恤24,31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全部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54,21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5%。主要用于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39,962.2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07,499.13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78,037.00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289,473.04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800.00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4,432.7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8,694.9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7,714.9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98.5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重点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等项目资金为上级补助,年初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6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42,694.00元,维修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资产总额9,514,908.53元,其中,流动资产3,975,071.00元,固定资产5,539,837.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7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681.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55.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55.4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55.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55.4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