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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1010-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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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负责开展农业教育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及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

1.项目申报。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调研的通知》(保农便签〔2024〕3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向领导请示汇报同意,我中心积极地申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项目培训人数为120人,培训专业为的专业生产型粮油单产提升。

2.方案编写。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下达《云南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4〕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下达给昌宁县120人的培训任务,资金67万。结合上级要求及昌宁县实际情况,研究编写昌宁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开展粮油单产提升技术培训,提升粮油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提高粮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提高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目标。

3.项目实施。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昌财农〔2024〕37号)安排,下达给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67万元。培育专业生产型粮油单产提升120人,任务计划于2024年11月底完成。高素质农民的教育培训环节突出技能培训,采用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外出观摩交流学习、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农业生产时节且适应成人学习的特点开展培训。培训专业为专业生产型粮油单产提升,将培训学员分成两个班进行培训,每班60人,一班班主任为谢利芳、赵海艳,二班班主任为陈峻平、金瑜琦。

①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于2024年10月17日至21日在昌宁县三川酒店进行。理论课程为:《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千万工程》、《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乡村振兴促进法》、《美丽乡村建设》《手机实用技巧,短视频拍摄、剪辑及策划、手机实用技巧,短视频拍摄、剪辑及策划》、《坚果种植技术》、《绿色蔬菜(豆类)标准化栽培技术》、《油菜高产栽培技术》、《水稻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大豆、玉米绿色高效栽培及病虫草害防控技术》。授课教师聘请省、市、县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课堂授课。授课教师为:赵思旺、牛文武、王志平、钏兴宽、李琰聪、鲁定伟、王定石。理论学习时间4天。

②实训教学。2024年10月22日上午,在昌宁县柯街镇坚果种植基地开展坚果种植管理、修剪、嫁接、施肥、坚果加工等技术环节开展实训教学;2024年10月22日下午,在隆阳区丙麻乡万亩油菜种植基地开展油菜高产栽培技术,作物套种技术(烤烟、玉米、油菜套种)及油菜产业链与文化旅游融合相关知识实训;10月23日在芒市智能化水稻育秧中心、鲜食玉米基地围绕鲜食玉米品种介绍及种植技术实训、在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进行大米加工技术及流程、粮油产品介绍等开展现场指导、在云南迪思企业集团坚果有限公司开展坚果加工过程观摩学习及坚果产品介绍。实训时间2天。

③现场教学(县外出观摩交流学习)。计划2024年11月3日至11月9日计划组织培训班外出观摩交流学习。外出观摩学习时间7天。2024年11月3日下午2:30报到三川酒店。2024年11月4日昌宁县城出发至楚雄市南华县,在南华县参观香菇种植基地,后到楚雄市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紫溪彝村)观摩学习。2024年11月5日在楚雄市云岭牛养殖基地地、金鹿面条厂参观、楚雄电商服务中心、楚雄林鑫蛋鸡养殖基地、绿巨人省级共享农民田间学校、子午骏成农业蔬菜种植基地、子午以口夸农民诗歌小镇杨家大院观摩学习。2024年11月6日在元谋县大数据中心、豫滇果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元谋县热坝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元谋县金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元谋县金桔科普种植有限公司观摩学习。2024年11月7日在通海县观摩学习。2024年11月8日在大理市宾川县,参观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及云瑧公司万亩柑桔园。2024年11月9日参观宾川县农副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大蒜电商营销)。现场教学时间为7天。

④跟踪服务。培训结束采取集中、电话或实地指导等方式开展,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真正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⑤线上学习。在理论课程培训期间指导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手机应用程序开展线上学习,学习课时为10课时,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线上学习时间为1天。

4.考试及评价。2024年10月21日,理论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进行考试。在培训全部结束后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二)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民中职教育衔接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决策部署,继续按照中央校提出“以乡村振兴现代专业布局为引领,深入推进农民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培养”办学思路,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民中职教育的有效衔接,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农民和知农爱农实用人才。积极针对历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进行招生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培训学员介绍中职教育的专业设置、教学优势和就业前景。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024级中职教育班共招收了专业为作物生产技术的中职教育班,招收47名学生,其中有38名学员为历年的高素质农民。该中职教育班已于2024年5月29日顺利开班,并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第一次集中考试,考试科目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应用语文》、《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学生所有科目成绩合格率为100%。

2024年继续开展中职教育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宣传,共招收了一个专业为作物生产技术的中职教育班,招生人数为15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高素质农民培育社会影响力

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途径,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网站、保山日报、昌宁新闻、学习强国等大力宣传中职教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有效衔接,努力争取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中职教育及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持续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等各种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了教师的专业水平。

(五)积极推进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

1.昌宁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到位17863.3万元(其中:巩固振兴任务16811.3万元,民族发展任务64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96万元),已安排到项目89个17863.3万元,资金安排率100%,已拨付资金10934.48万元,拨付率61.21%。已开工项目82个,开工率92.13%,已完成投资13688.26万元,占已安排资金的76.62%,其中:已完工项目52个,占63.41%,未完工30个占36.58%;未开工项目7个,占7.86%。

2.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到位17863.3万元,安排投入产业发展63个11285万元,占比63.17%。其中,到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457.3万元,安排投入产业发展8780万元,占比65.24%。到位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406万元,安排投入产业发展2505万元,占比56.87%。

3.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方面。2024年实施涉农整合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8个,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150万元;已开工8个,已完工5个,完成投资1920万元,进度达83.72%,财政拨付资金1313.2万元,资金拨付率61.08%。

4.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1个,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四角田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2024年6月5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20万元,拨付资金250万元。

5.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情况。2024年昌宁县涉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2151人(3976人次),分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976.2万元,截至10月24日全部兑付完成。

(六)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

2013年以来,昌宁县投入项目资金总规模37.31亿元,形成资产4174个,资产规模37.3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84个2.32亿元;到户类资产1877个,资产总额8.1亿元;公益性资产1750个,资产总额26.89亿元。已完成资产确权移交4161个37.21亿元,未确权移交13个0.1亿元,资产确权完成率为99.68%。帮扶项目资产384个,形成资产2.32亿元,其中,运营正常376个,运营异常2个,闲置6个经营性资产,截止目前已盘活闲置资产2个(昌宁县耈街乡兴农金果泡核桃专业合作社泡核桃加工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鸡飞镇里文村生态有机腐质肥土加工项目)。

(七)按要求组织好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

全县以62个脱贫出列村、经济发展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庭院经济示范村和本年度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所在村为重点,每个村培养3至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目前已培育380人。另外,根据市级要求认定推荐乡村工匠4人。

(八)按要求实施防贫保险项目

为防止全县乡村户籍人口因病(意外)、因灾、意外伤害死亡致贫或返贫,根据《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巩固振兴组办﹝2022﹞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贫保险项目,2024年,共有274815人参保,参保率为97.8%,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率为100%,收取保费274.8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赔付141起180.3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706027.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027.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600.20元,增长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600.20元,增长5.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

工资福利收入680565.15元,比上年增加44933.07元。其中:基本工资263993元,比上年增加16493元;津贴16380元,比上年减少1265元;奖金22125元,比上年增加3658元;绩效工资243816元,比上年增加774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61.44元,比上年增加11416.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37元,比去年减少2975.82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39777.65元,比去年增加5060.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108.72元,比去年增增加4805.68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收入24874.8元,比上年减少11332.87元,原因是2024年办公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元,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714496.95元。其中:基本支出706027.95元,占总支出的98.81%;项目支出8469.00元,占总支出的1.19%;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经营支出0.00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470.20元,增长5.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600.20元,增长5.00%;项目支出增加870.00元,增长11.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680565.15元,比上年增加44933.07元。其中:基本工资263993元,比上年增加16493元;津贴16380元,比上年减少1265元;奖金22125元,比上年增加3658元;绩效工资243816元,比上年增加774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61.44元,比上年增加11416.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37元,比去年减少2975.82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39777.65元,比去年增加5060.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108.72元,比去年增增加4805.68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收入33343.8元,比上年减少10462.87元,原因是2024年办公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元,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027.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1153.15元,占基本支出的9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74.80元,占基本支出的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6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单位往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59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02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相比增加33600.20元,增长5.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6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完成年初预算的74.5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61.4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付完成。。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41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39777.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108.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3.26元,医疗补助5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付2023年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未付完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7134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63993元、津贴支出16380元、奖金支出22125元、绩效工资支出2438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60.08元、商品服务经费23674.8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0866.6元、水费支出145.53元、电费支出412.29元、邮电费支出3628元、差旅费支出1538元、工会经费支出4584.38元、其商品服务支出2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370.38元,其中,流动资产3835.04元,固定资产14535.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4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16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