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50928-00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1000

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 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 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并协 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九)组织实施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宣传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等工作。

(十四)开展全县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进行巡回救助,引导、接领、护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对特殊困难人员开展救助工作;负责为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护送特殊人员返乡;负责为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衣物、安全、个人卫生等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协调为受助人员提供急病救治、卫生防疫、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为受助人员提供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服务;负责为暂时查找不到户籍、无家可归的受助人员提供养育照料、生活护理等临时安置和基本服务;负责安置无法确定家庭住址的智障受助人员;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关爱服务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体系建设、档案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受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依法依规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核对;科学、准确地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推进社会救助公乎公正实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衣、食、住、医、葬”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申请、获得法律援助;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系列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专项服务个案会商和帮扶救助;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协助司法部门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昌宁县民政局(本级);

2.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3.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4.昌宁县救助管理站;

5.昌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6.昌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其中:昌宁县救助管理站、昌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昌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昌宁县民政局(本级)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民政局(本级);

2.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3.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昌宁县救助管理站、昌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昌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不独立核算,不编制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能力2.有效加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3.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完善4.殡葬和婚姻服务水平稳步提升5.残疾人福利政策有效落实6.精准发力有效促进项目落实7.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8.规范开展慈善事业工作9.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有效加强10.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力提升。持续深化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清理整治,全面清理规范村(社区)挂牌行为,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挂牌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问题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16719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35053.93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1887.3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26%;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49.66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07974.03元,增长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45563.53元,增长8.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62665.33元,增长379.45%;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54.83元,下降50.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标准提高以及扩围,导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增加6048497.00元;根据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情况考评说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达到9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95%的要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增加1843320.00元;从2023年开始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以及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助和高龄老人增加导致老年人福利增加6318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069313.56元。其中:基本支出6138226.90元,占总支出的4.87%;项目支出119931086.66元,占总支出的95.13%;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94092.03元,增长7.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8650.85元,下降7.09%;项目支出增加9762742.88元,增长8.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敬老院在2023年度支付编外人员的各类保险欠费;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标准提高以及扩围,导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增加6048497.00元;根据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情况考评说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达到9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95%的要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增加1843320.00元;从2023年开始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以及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助和高龄老人增加导致老年人福利增加6318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8226.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16453.82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1773.08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基本支出人均情况279010.3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931086.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6000.00元。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827688.83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服务等。

2.老年人福利项目经费6917870.00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救助。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91536862.96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济支出。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经费82697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37930.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5%。与上年相比增加8626739.36元,增长7.53%,完成年初预算的328.25%。主要原因:上级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3224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7%,完成年初预算的330.55%。主要用于:民政局(本级)及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机关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1)2080201行政运行1942172.93元;

(2)2080203机关服务775106.04元;

(3)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27688.83元;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00元;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2346.72元;

(6)2080801死亡抚恤11402.00元;

(7)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830680.00元;

(8)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6917870.00元;

(9)2081004殡葬支出3787713.79元;

(10)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647853.26元;

(11)2081006养老服务466402.91元;

(12)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8269750.00元;

(13)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854201.00元;

(14)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6593295.00元;

(15)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170513.00元;

(16)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7689.96元;

(17)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7891164.00元;

(18)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0000.00元;

(19)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342000.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0568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支出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流动。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4762.91元;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768.54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3655.04元;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9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80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8390.00元,下降86.7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663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42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8%,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370.00元,增长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40.00元,增长42.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240.00元,增长42.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8390.00元,下降86.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663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42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和各项工作要求以及社会救助入户核查率的要求,导致用车频率高、油价总体水平偏高,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370.00元,增长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40.00元,增长42.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240元,增长42.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拨入殡仪车购置费用1199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解决殡葬、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基层政权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898.04元,比上年增加26694.04元,增长11.30%,年内人员变动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708.00元、公务接待费14240.00元、工会经费24230.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309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经费)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7682717.10

元,其中,流动资产7245821.08元,固定资产54094951.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42600元,无形资产10799344.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331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26,346.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28.77平方米,账面原值4103940.2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29245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38.44平方米,账面原值214809.8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4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004.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2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723.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14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514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