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925-0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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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301000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范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全县建筑业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和指导物业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防洪排涝,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雷建设工程防雷许可、防雷安全和规范防雷资质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履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县应永久或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其他资料接受、保管等重任。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业管理股、抗震防震消防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市政建设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2.昌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财务不独立核算)
3.昌宁县保障性住房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3个所属单位财务不独立预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1.储备项目情况。2024年,共谋划储备项目29个,总投资23.69亿元,申报中央、省补和国债资金7.33亿元。其中:完成立项并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6个,总投资10.23亿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储备2个,完成省外产业到位资金1.2亿元。
2.续建项目情况。一是完成投资600万元完成思源学校北门道路建设,完成投资2380万元,完成示范一小门前(高速路连接线)道路建设;二是完成投资3560万元,实施完成5个小区1116户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三是完成垃圾焚烧厂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环保验收;四是持续推进县城主干道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作,铺设右甸河东侧污水主管2100米;五是已完成投资2900万元,正在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佳阳大厦前)。
3.新建项目情况。一是启动环城北路人行道建设,已投资830万元,铺设排水管网1850米、铺设人行道1300米;二是投资200万元,完成达丙社区新寨路至滨河西路道路建设480米;三是投资5300万元,完成县城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建成排水管网27000米,提升改造7条城市内河行洪设施;四是投资729万元,完成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项目22个683套;五是持续巩固省级绿美城市建设成果,投资160万元,建成二环北路中段、兴宁路北段立体绿化1244平方米,栽植绿化树木331株,新建滨河阳光、紫檀水岸等4个“口袋公园”;六是投资453.5万元,实施农危改215户;七是计划投资2000万元,启动2024年老旧小区达丙片区1266户改造任务;八是投资2000万元,启动13个传统村落建设项目;九是投资555万元,启动鸡飞、耈街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建筑业总产值。2024年完成筑业产值43.31亿元,同比下降11.94%,在库资质建筑企业26户。
2.商品房销售面积。2024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1057平方米,同比下降23.69%。
3.其他经济指标。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2.15平方公里,绿地率达41.24%,绿化覆盖率达4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34平方米;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4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7亿元。
(三)2024年亮点工作
1.老旧小区改造得到省级认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199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6个,占全县总数76.47%,老旧小区功能与居住品质得到极大提升,被评为“2024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县”,获得省级追加奖补资金1000万元。
2.市政道路得到进一步完善。2024年,建成思源学校门口道路700米,建成示范一小门口道路1000米,打通达丙社区新寨路与滨河西路的断点480米,启动环城北路人行道建设,县城已新增停车泊位772个,县城居民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3.实际到位资金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通过积极争取,实现上级到位资金14739.5万元。主要包括老旧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农危改、传统村落、排水防涝、供水管网6个项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44763381.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763381.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221008.65元,增长36.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251008.65元,增长36.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1.退休医疗费、各种保险、职业年金、人员津补贴、临时工减少344703.37元;2.遗属补助、养老保险、人员绩效工资等增加655762.49元。3.办公、差旅、车辆经费增加66594.39元;4.公车补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90969.00元;5.排水排涝、老城区管网改造项目(国债)增加49450000.00元;6.旧城提升改造资金增加32950000.00元;7.老旧小区、应急避难、农危改、项目前期费等增加31362000.00元;8.市政建设、改扩翻等减少21497600.00元;9.右文棚改、右甸河PPP等项目还本付息减少18949300.00元;2024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4763381.35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139.63元,占总支出的3.85%;项目支出235344241.72元,占总支出的96.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221008.65元,增长36.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6684.51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1.退休医疗费、各种保险、职业年金、人员津补贴、临时工减少344703.37元;2.遗属补助、养老保险、人员绩效工资等增加655762.49元。3.办公、差旅、车辆经费增加66594.39元;4.公车补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90969.00元;5.排水排涝、老城区管网改造项目(国债)增加49450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64934324.14元,增长38.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排水排涝、老城区管网改造(国债)增加49450000.00元;旧城提升改造增加32950000.00元;老旧小区、应急避难场所增加25212000.00元;危房改造、项目前期费增加615000.00元;右甸河、棚改还本付息等增加29623700.00元;右文棚改、右甸河PPP减少48573000.00元;市政建设、改扩翻等减少21497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19139.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08825.63元,占基本支出的95.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314.00元,占基本支出的4.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344241.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292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19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支出;2.昌宁县市政建设项目经费8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城市更新建设、供排水管网建设等项目支出;3.昌宁县污水处理运营专项工作项目经费2875082.20元,主要用于此案城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各项支出;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经费26982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支出;5.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项目经费2919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四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人员以奖代补工作人员工资支出;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74725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项支出;7.棚户区改造(改建文昌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7739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86%。与上年相比增加31823518.69元,增长28.35%,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8%,主要原因是:1、退休医疗费、大病、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职业年金、在职人员奖金、津补贴、临时工减少344703.37元;2、遗属补助、养老保险、医保、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工资等增加655762.49元;3.办公、差旅、车辆经费增加66594.39元;4.公车改革补贴、电、邮电、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90969.00元;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加8000000.00元;6.城市排水防涝(国债)48000000.00元;7.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16012000.00元;8.旧城提升改造增加32950000.00元;9.污水处理亏损、建筑业以奖代补、项目前期费等增加658922.00元;10.市政建设减少22528068.73元;11.右甸河一期减少12540673.75元;12.右文棚改一、二期减少29300000.00元;13.棚改配套基础项目减少5750000.00元;14.改扩翻建设项目减少2110000.00元;15.公租房运营补助减少5854561.4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02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78.2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保险11200.00元,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8147.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938.23元,死亡抚恤292741.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数字未能达到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753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9559.66元,事业单位医疗351480.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9801.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补助缴费基数逐年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9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6%,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23%。主要用于水体支出3495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途增加旧城提升改造支出,年初未进行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83180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9%,完成年初预算的568.9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432310.95元,其中: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支出2140410.95元,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91900.00元;机关服务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绩效、津补贴、奖金支出5274164.14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8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125331.27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31431.27元、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付费23900.00元、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运营管理100000.00元、县城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600000.00元、应急避难施建设项目8000000.00元、19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27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获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国债资金48000000.00元,增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29102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6%,完成年初预算的184.82%。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5050000.00元,右文片区、文昌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74725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786528.25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6982000.00元,老干房、十字路片区,关庙片区等改造建设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中央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资金193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65.11元,决算为7658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18.00元,增长42.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99.11元,决算为60121.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0%,完成年初预算的20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66.00元,决算为164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0%,完成年初预算的69.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122.00元,增长10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04.00元,下降30.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04.00元,下降30.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65.11元,支出决算为7658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18.00元,增长42.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99.11元,决算为6012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66.00元,决算为164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的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工作、传统村落建设及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汽车燃料费和维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122.00元,增长10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04.00元,下降30.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04.00元,下降30.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的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工作、传统村落建设及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汽车加油和维修服务同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昌宁县小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开展2024度城镇生活“两污”治理交叉检查、开展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督导调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城市燃气供水安全专项检查组莅昌开展城市燃气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对接洽谈县城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等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314.00元,比上年减少24374.61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1、办公、差旅、车辆经费增加6.66万元;2、公车改革补贴、电、邮电、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9.1万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186109552.86元,其中,流动资产1090791379.55元,固定资产370237.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99.9元(净值),其他资产30949414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354527.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84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05.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05.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005.2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005.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301111
附件【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23092821378.docx】
附件【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30928377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