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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0925-00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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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⑴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⑵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⑶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⑷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⑸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⑹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规范性文件。⑺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⑼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等。(2)组织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3)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4)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6)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7)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审查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管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有关党员、监察对象或党组织、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8)第六至第十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党员、监察对象或党组织、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派驻(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事项等。(9)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10)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另外,还有派驻纪检组、工委13个,巡察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巡察信息中心1个;机构设置与去年增加1个,即巡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2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事业编制3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4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比上年减少6人,主要原是公务员净调出6人,退休3人,以及调入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增加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盯“关键少数”促廉洁规范用权。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常态化调度清廉云南建设和集中整治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动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全面落实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累计开展谈话366人次,推动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落实的良好格局。

用好“精准执纪”。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65人次,10名干部主动投案,向组织说明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容错纠错制度化、澄清正名常态化、暖心回访个性化,对39名受处分领导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为1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对1个集体和18名干部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87名干部主动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严肃查处了医药领域杨丽华、熊亮、李洪周案和营商环境领域曾昭桂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年内,共处置问题线索310件,立案2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同比分别上升39.00%、60.00%、62.70%;留置12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537.13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所获不正当财产利益追缴工作指引,扣押4名行贿人涉案款1100万元,把对医药领域行贿人周金攀移送审查起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20次,组织全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全覆盖”目标任务,年内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38个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问题1356个,移交问题线索31件32人。十四届县委以来,共开展常规巡察12轮,覆盖率达94.00%。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决策部署,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52个,发出《工作交办单》12份,约谈7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置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线索3件,立案查处2件2人,问责3人、1个乡(镇)党委,“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30397.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79192.69元,占总收入的99.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1204.67元,占总收入的0.2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7362.07元,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6157.40元,增长1.4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1204.6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842.39元,项目支出减少108537.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147.79元;其他收入增加51204.6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3039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3129.69元,占总支出的94.21%;项目支出1027267.67元,占总支出的5.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7362.07元,增长1.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842.39元,增长2.57%;项目支出减少111480.32元,下降9.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842.39元,项目支出减少108537.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147.79元;其他收入增加51204.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03129.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06326.69元,占基本支出的7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68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7267.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着力加强对财力薄弱的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经费保障工作,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信息系统装备建设和办公办案支出等方面,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2. 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当事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312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1%。与上年相比增加310305.19元,增长1.7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8380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8%,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073754.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051.06元,下降1.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4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84.00元,增长431.94%;资本性支出452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60.00元,增长35.79%;商品和服务支出4164370.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841.13元,增长7.97%。其中:办公费1434194.67元,水费6552.7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113139.64元,差旅费687031.45元,维修费100000.00元,会议费80000.00元,培训费103933.00元,公务接待费94500.00元,劳务费242476.61元,工会费5813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2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75193.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主要是支付向昌宁电信公司、邮政局、电力公司、加油站、汽车修理厂、酒店等单位及个体商户等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人员工资调整、绩效奖,当年机关纪检组统一办公迁修缮费增加,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等制度等,以及上级下达项目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304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046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046.87元、行政单位离退休72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00.00元、生活补助支出290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变动,遗属补助人员增加,以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354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32309.2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01679.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65.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变动,以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预备费(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10.00元,决算为430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900.00元,下降13.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210.00元,决算为3362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6%,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500.00元,决算为94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000.00元,增长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10.00元,支出决算为430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000.00元,增长25.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210.00元,决算为336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500.00元,决算为9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留置案件增加较多(多为异地办案)、公车车龄较长、日常维护费用较高等原因,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4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000.00元,增长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9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留置案件增加较多(多为异地办案)、公车车龄较长、日常维护费用较高等原因,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以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等制度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年初无此项预算。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办案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纪审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6803.00元,比上年增加538781.45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当年机关纪检组统一办公搬迁修缮费增加,执纪执法工作量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主要为办公费1434194.67元,水费6552.7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113139.64元,差旅费687031.45元,维修费100000.00元,会议费80000.00元,培训费103933.00元,公务接待费94500.00元,劳务费242476.61元,工会费5813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2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75193.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0232447.49元,其中,流动资产18910935.86元,固定资产18910935.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1936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8590.00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8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18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8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0688.4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1111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⑴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⑵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⑶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⑷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⑸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⑹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规范性文件。⑺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⑼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等。(2)组织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3)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4)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等。(6)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等。(7)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审查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管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有关党员、监察对象或党组织、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8)第六至第十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党员、监察对象或党组织、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派驻(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事项等。(9)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10)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另外,还有派驻纪检组、工委13个,巡察办公室1个、巡察组5个,巡察信息中心1个;机构设置与去年增加1个,即巡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2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事业编制3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4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比上年减少6人,主要原是公务员净调出6人,退休3人,以及调入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增加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盯“关键少数”促廉洁规范用权。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常态化调度清廉云南建设和集中整治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动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全面落实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累计开展谈话366人次,推动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落实的良好格局。

用好“精准执纪”。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65人次,10名干部主动投案,向组织说明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容错纠错制度化、澄清正名常态化、暖心回访个性化,对39名受处分领导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为1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对1个集体和18名干部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87名干部主动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严肃查处了医药领域杨丽华、熊亮、李洪周案和营商环境领域曾昭桂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年内,共处置问题线索310件,立案2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同比分别上升39.00%、60.00%、62.70%;留置12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537.13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所获不正当财产利益追缴工作指引,扣押4名行贿人涉案款1100万元,把对医药领域行贿人周金攀移送审查起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20次,组织全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全覆盖”目标任务,年内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38个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问题1356个,移交问题线索31件32人。十四届县委以来,共开展常规巡察12轮,覆盖率达94.00%。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决策部署,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52个,发出《工作交办单》12份,约谈7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置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线索3件,立案查处2件2人,问责3人、1个乡(镇)党委,“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30397.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79192.69元,占总收入的99.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1204.67元,占总收入的0.2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7362.07元,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6157.40元,增长1.4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1204.67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842.39元,项目支出减少108537.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147.79元;其他收入增加51204.6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3039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3129.69元,占总支出的94.21%;项目支出1027267.67元,占总支出的5.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7362.07元,增长1.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842.39元,增长2.57%;项目支出减少111480.32元,下降9.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842.39元,项目支出减少108537.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147.79元;其他收入增加51204.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03129.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06326.69元,占基本支出的7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68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7267.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着力加强对财力薄弱的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经费保障工作,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信息系统装备建设和办公办案支出等方面,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2. 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当事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312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1%。与上年相比增加310305.19元,增长1.7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8380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8%,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073754.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051.06元,下降1.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4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84.00元,增长431.94%;资本性支出452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60.00元,增长35.79%;商品和服务支出4164370.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841.13元,增长7.97%。其中:办公费1434194.67元,水费6552.7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113139.64元,差旅费687031.45元,维修费100000.00元,会议费80000.00元,培训费103933.00元,公务接待费94500.00元,劳务费242476.61元,工会费5813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2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75193.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主要是支付向昌宁电信公司、邮政局、电力公司、加油站、汽车修理厂、酒店等单位及个体商户等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人员工资调整、绩效奖,当年机关纪检组统一办公迁修缮费增加,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等制度等,以及上级下达项目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304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046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046.87元、行政单位离退休72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00.00元、生活补助支出290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变动,遗属补助人员增加,以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354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32309.2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01679.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65.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人事变动,以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预备费(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10.00元,决算为430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900.00元,下降13.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210.00元,决算为3362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6%,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500.00元,决算为94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000.00元,增长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710.00元,支出决算为4307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000.00元,增长25.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210.00元,决算为336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500.00元,决算为9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留置案件增加较多(多为异地办案)、公车车龄较长、日常维护费用较高等原因,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4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000.00元,增长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945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留置案件增加较多(多为异地办案)、公车车龄较长、日常维护费用较高等原因,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以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等制度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年初无此项预算。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办案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纪审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6803.00元,比上年增加538781.45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当年机关纪检组统一办公搬迁修缮费增加,执纪执法工作量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主要为办公费1434194.67元,水费6552.7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113139.64元,差旅费687031.45元,维修费100000.00元,会议费80000.00元,培训费103933.00元,公务接待费94500.00元,劳务费242476.61元,工会费5813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2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75193.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0232447.49元,其中,流动资产18910935.86元,固定资产18910935.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1936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8590.00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8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18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8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0688.4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