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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0925-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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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及省委33号文件规定,昌宁县委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为:(一)领导管理政法工作;(二)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三)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八)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的经验,解决新的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整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十一)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维稳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政治安全股、执法监督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昌宁县委政法委的重点工作主要是:领导管理政法工作;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的经验,解决新的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整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183,01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3,013.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0,350.99元,下降1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0,350.99元,下降14.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和公共安全业务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204,441.80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874.09元,占总支出的93.99%;项目支出192,567.71元,占总支出的6.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8,922.39元,下降13.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2,715.86元,下降8.86%;项目支出减少206,206.53元,下降51.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和公共安全业务补助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1,874.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9,982.53元,占基本支出的8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891.56元,占基本支出的17.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567.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综治维稳经费65,429.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互联网专线使用费用支出、云视讯使用费用支出、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支出等

2.异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租金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领导周转房租金。

3.专项工作经费(罚没收入)21,534.31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44,5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文件柜、支付电脑、复印机耗材费及租车费等。

5.禁毒工作经费7,100.00元,主要用于禁毒海报、标语、宣传单等支出。

6.平安昌宁建设经费12,515.80元,主要用于宣传展板、宣传折页及办公用品支出。

7.单位往来资金支出21,428.6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体检费用、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3,013.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相比减少496,961.59元,下降13.50%,完成年初预算的79.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6,67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5%,完成年初预算的85.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55,664.2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651,214.87元;用于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9,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61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法治宣传材料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64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完成年初预算的54.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07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发生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543.00元,决算为89,45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776.76元,下降75.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65,722.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47%,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43.00元,决算为23,73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53%,完成年初预算的64.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688.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410.74元,增长3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499.00元,下降41.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499.00元,下降41.0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543.00元,支出决算为89,45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776.76元,下降75.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65,72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43.00元,决算为23,7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71,688.5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10.74元,增长3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99.00元,下降41.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499.00元,下降41.0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通讯、机要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省市督导组接待费及市级平安建设检查督导等相关工作接待费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891.56元,比上年减少288,167.22元,下降36.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191,219.80元;

(2)水费支出870.00元;

(3)电费支出1,000.00元;

(4)邮电费支出5,148.00元;

(5)差旅费支出15,000.00元;

(6)会议费支出4,350.00元;

(7)培训费支出1,000.00元;

(8)公务接待费支出23,733.00元;

(9)劳务费支出60,176.52元;

(10)工会经费支出10,972.00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722.24元;

(1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6,300.00元;

(1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00.00元;

(14)资本性支出4,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95,726.48元,其中,流动资产154,224.67元,固定资产441,501.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37.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616.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0平方米,账面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423.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43.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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