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923-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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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000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二)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八)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十)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二)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分别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少体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2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3.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5.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6.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
7.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8.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
9.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10.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
11.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
1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1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
1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
15.昌宁县第一中学
16.昌宁县第二中学
17.昌宁县第三中学
18.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19.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昌宁县幼儿园
2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2.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3.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5.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6.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
7.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8.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
9.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10.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
11.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
1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1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
1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
15.昌宁县第一中学
16.昌宁县第二中学
17.昌宁县第三中学
18.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19.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昌宁县幼儿园
2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2.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2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7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42人(离休0人,退休1442人)。年末学生38601人。年末遗属236人。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推荐评选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45人、优秀学生干部10人、先进班集体2人,市级三好学生80人,优秀学生干部20人、先进班集体3个。开展2024年保山市中小学“学科德育特色课堂”评选,评选昌宁县绿色家庭、最美家庭各2户,推荐评选昌宁县“最美家风家训”21个家庭家风家训,评选推荐“新时代昌宁好少年”60名。积极组织参加保山市第二届中小学“毕业季”艺术综合展演活动,报送各类作品较去年大幅增加,美术作品927幅,较去年增加768幅,同比增加483%个百分点;音乐作品29个,较去年增加14个,同比增加93%个百分点。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落细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积极推广“基础性作业+弹性作业”、分层次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公示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义务教育学校100%实行“5+2”课后延时服务,全面提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学生作业和课外培训负担。
(二)坚持改革创新,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进程显著加快。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83%,公办园占比为84.9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6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全县参加中考3485人,中考折算总平均分493.77分,全市前102名,前1032名,前2067名排名人数,全县高分率为9.96%,优秀率为25.94%,以上排名均居于全市第3位。六年级全市统测参考3499人,语数英AB综合占比75.09%,居全市第2位,道法、科学、美术、音乐4科达标综合占比95.74%,居全市第1位。语数英三科总平均分218.39分,排名居全市第1名。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成效日益凸显。昌宁一中晋升为一级二等高中,一中、二中4.5万平方米标准化运动场建成投入使用。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90%。有序推进高中“三新”教学改革,通过名校帮扶,推动课堂改革,强化复习备考工作,不断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顺利有序组织1323名学生参加高考,一本上线222人、上线率16.78%,本科上线942人、上线率71.2%,首次突破70%,较去年上升1.8个百分点。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特色发展。县职业技术学校被认定为云南省“优质中职”立项建设单位,积极探索“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发展模式,优化职校专业建设,紧紧围绕现代农艺、现代养殖、现代制造业、全域旅游等产业,全力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全域旅游研学基地抓好学校专业设置,确定2024年开办14个专业,实现订单式的人才培养,职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开办特殊教育职高班,推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教学成果突出,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送教上门工作路子清,课后服务效果明显,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00%。
(三)坚持强师兴教,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年内新增教师142人,教师队伍得到补充。持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成果,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城区选调优秀教师32名,乡镇间流动教师39名,乡镇内中小学交流调配28人,交流轮岗教师47名,有效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均衡分布。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推评工作,目前申报成功“兴保英才”培养计划1人,评选出省级骨干教师8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市县两级正在评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保障面面俱到
谋划“十五五”项目49个,概算总投资40.05亿元。共录入全口径债务余额1.64亿元,为下步债务化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信息化设备配备项目。2024投入资金305万元,配备LED交互式多媒体一体机199套,利用促进会资金30万元建设计算机教室1间。强化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积极组织参与信息素养大赛,提交平台学生作品202件、教师作品94件。截至12月份,已兑付2024年各类学生资助资金4203.49万元,其中:学前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4.8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422.59万元;特少数民族补助3.6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15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96.50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免学费资金86.02万元;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子女生活补助资金20.88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00.4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160.20万元;中职国家奖学金1.8万元;中职省政府奖学金1.6万元。建立留守儿童学校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园)内代理家长”制度,现有“总代理家长”146人、“校内代理家长”1514人。完善一份动态管理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4687份。提供一种学校寄宿保障,全县留守儿童寄宿率达到76%。深化一次上门家访联系,开展家访5600余人次。打造一个亲情沟通场所,推进“亲情话吧”建设,计划2024年底建成使用率达100%。拓展一场课后延时服务,留守儿童课后延时服务参与率达100%,为354名困境留守儿童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9310181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844420.08元,占总收入的99.1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290300.00元(含教育收费5290300.00元),占总收入的0.76%;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67095.73元,占总收入的0.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885970.00元,下降5.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571248.10元,下降5.45%,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教师减少117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以支定收,因资金调度困难,公用经费支出比2023年减少,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未全部支出。事业收入增加1116100.00元,增长2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清算了2023年事业收入结余。其他收入增加569178.10元,增长143.04%,主要原因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费、国防教育示范校工作经费、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资金较2023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92775047.63元。其中:基本支出526570362.91元,占总支出的76.01%;项目支出166204684.72元,占总支出的23.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118131.16元,下降5.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18527.94元,下降1.02%,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年内教师减少117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699603.22元,下降16.8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未全部支出;二是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570362.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8753346.83元,占基本支出的98.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17016.08元,占基本支出的1.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204684.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661800.00元。2024年涉及项目15个,分别是:
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205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2.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支出2263.21万元,主要用于精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3.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2845.52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支出54.8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支出196.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支出86.02万元,主要用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7.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支出103.8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8.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支出160.20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补助。
9.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0.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幼儿园建设项目支出,实施4个以上幼儿园建设项目,增加学位550个以上,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1.2024年校舍安全工程保障资金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全县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12.2024年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支出305.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支出。
13.特岗教师工资补助经费支出68.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岗教师工资。
14.2024年学前教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央奖补资金支出16.56万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
15.2024年学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7940.0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项目支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25387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3%。与上年相比减少38158742.89元,下降5.29%,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58.42%。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61287765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9059115.19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78534.00元,学前教育42932199.20元,小学教育253427020.99元,初中教育165044735.54元,高中教育74334450.97元,高等教育197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4288687.17元,中等职业教育22515727.67元,特殊学校教育6986187.87元,其他特殊教育支出390000.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3424000.48元,其他教育支出1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2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科普活动215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277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7%。主要用于体育场馆452770.8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9211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完成年初预算的40.62%。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605374.4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4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3830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43475.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23099.01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23044.90元,死亡抚恤4196151.40元,伤残抚恤54270.00元,其他社会福利支6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29752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7476.99元,事业单位医疗22446648.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424555.4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8846.4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1.69%。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81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31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763155.2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083.00元,决算为250491.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006.66元,增长12.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92.00元,决算为224653.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91.00元,决算为258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1%,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159.66元,增长1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53.00元,下降26.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153.00元,下降26.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083.00元,支出决算为250491.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006.66元,增长12.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92.00元,决算为224653.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91.00元,决算为258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二是油价上涨,油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159.66元,增长19.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中、二中、职校2023年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4年列支;二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三是油价上涨,油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53.00元,下降26.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34991.00元减少9153.00元,下降26.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6批次148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对基层学校工作督查、教育高质量发展公务出差和参会参训等使用车辆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工作考核、检查、督查、督导和外县区到我县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943.75元,比上年减少59939.79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上解的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148819.89元,水费26557.00元,电费28515.95元,邮电费7190.60元,差旅费48664.00元,公务接待费25833.00元,劳务费4255.00元,工会经费1279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985.31元,其他交通费16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985123086.98元,其中,流动资产121294460.49元,固定资产709045228.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6569200.00元,无形资产7959213.49元(净值),其他资产25498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46844385.5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78701.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93408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17.45平方米,账面原值4213841.3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6844689.2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59.63元;出租房屋83021.49平方米,账面原值5693147.8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57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55780.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6180.8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4999.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4600.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20574.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9111.3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