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1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六、政府采购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参与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旅游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和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旅游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是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二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部门机构数1。
3.人员情况:核定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在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时,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无退休人员及临时工。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581.9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048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7.8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35%。2015年度收入合计37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068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422.5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290万元,占总支出的83.34%;项目支出70.4021万元,占总支出的16.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5年度支出合计36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29万元。2015年度用于保障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71,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4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021万元。2015年度用于保障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域旅游规划编制费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全域旅游规划经费支出60万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各项支出10.40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11,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5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长水机场广告宣传费300万,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52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5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接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848万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48万元,下降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08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8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主要用于旅游招商、项目验收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6,681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六、政府采购事项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为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