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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81802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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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中共保山市委党校等23家党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保组通〔2008〕27号)和《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02〕19号)精神,中共昌宁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县中共党史征集研究和全县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单位。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办法。

2.负责昌宁县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和党史书刊发行等工作。

3.负责昌宁地方志的编纂及史料、地情资料、乡土教材的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编辑、出版、发行《昌宁县情》。

5.负责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工作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和管理。

6.督促、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地方志的编纂。

7.审批乡镇、部门(专业)志的出版发行和历代旧志的整理出版。

8.组织开展对全县历代旧志和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

9.负责全县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及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

10.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委史志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编纂出版《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2015)》;编纂出版《昌宁年鉴(2016)》;修改形成《中共昌宁县历史(1950~1978)》送审稿; 修改完成《昌宁县志(1978~2005)》70%的送审稿。

(二)部门机构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史志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二、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史志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144.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28.1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14.92万元;

(二)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县委史志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144.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8.1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92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92万元。2015年支出113.18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增加16.74万元,增加14.79%。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人员经费增加;原因二是退休人员病故增加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原因三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追加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2%。

2.项目支出情况: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史志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5.20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9万元和死亡抚恤金12.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史志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3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66.8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92万元,下降32.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6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9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占33.1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66.87%。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5.20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9万元和死亡抚恤金12.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市、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2.98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