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818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8-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统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完全小学是在县教育局、勐统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单位。它的工作范围是对勐统镇9所完全小学和1所幼儿园及1个教学点的管理。它的主要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全镇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

二是对全镇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对全镇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寄宿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3、将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及时准确的供给每一位学生,确保无误。

4、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28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度收入合计135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6.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总收入1356.12万元比上年1150.8万元增15.14%。其中财政拨款1356.12万元比上年1150.8万元增15.14%.

(2)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年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贴,增加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寄宿生人数增加,寄宿生补助与营养餐补助增加,此外还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度支出合计128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08万元,占总支出的99.87%;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总支出1285.63万元比上年的1182.3万元增加8.03%。其中基本支出1284.08万元比上年的1180.18万元增加8.09%。项目支出1.5万元比上年的0万元增加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勐统镇9所完全小学和1所幼儿园及1个教学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1284.08万元比上年的1180.18万元增加8.0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贴,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寄宿生人数增加,寄宿生补助与营养餐补助增加,此外还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包括基本工资319.42万元、津贴补贴195.26万元、绩效工资15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97万元、退休费150.33万元、抚恤金3.31万元、生活补助0.22万元、助学金160.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2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费31.14万元、印刷费14.2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电费2.31万元、邮电费19.62万元、物业管理费4.18万元、差旅费4.89万元、维修费65.82万元、培训费4.89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专用材料费12.34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劳务费60.47万元、工会经费10.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7.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新建勐统中心校,该项目经费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比上年的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去年没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后已圆满完成中心校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总支出1285.63万元比上年的1182.3万元增加8.03%。其中基本支出1284.08万元比上年的1180.18万元增加8.09%。项目支出1.5万元比上年的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贴,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寄宿生人数增加,寄宿生补助与营养餐补助增加,此外还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上年没有项目支出,2016年新增项目支出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102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19.42万元、津贴补贴195.26万元、绩效工资15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97万元、退休费150.33万元、抚恤金3.31万元、生活补助0.22万元、助学金160.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5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主要用于办公费31.14万元、印刷费14.2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电费2.31万元、邮电费19.62万元、物业管理费4.18万元、差旅费4.89万元、维修费65.82万元、培训费4.89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专用材料费12.34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劳务费60.47万元、工会经费10.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7.53万元。

3.项目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新建中心校项目工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统中心完小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5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使之呈逐年递减趋势。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1.2万元减少了0.0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接待人次78人。主要用于安全工作检查、新建校舍验收、营养餐工作检查接待、义教均衡发展参观检查工作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学校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学校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