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032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森林资源管护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本单位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生态资源管护、林政执法、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林业管理职责,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林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1.筑牢防火屏障,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防火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火源管控措施,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实现了“零火情”目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防火投入,配备完善扑火装备,优化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快速扑救能力显著提升。同时,扎实推进防火内业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2.强化资源管护,夯实生态建设基础
制定并实施年度生态资源管护方案,修订完善管护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管护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年共核实国家级公益林图斑61个,完成53063.6亩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资金到户信息核查与兑付工作,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切实发挥生态屏障功能。
3.严格林政执法,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坚持“严管林、重执法”原则,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常态化巡林和普法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全年共查处林政案件4起,依法收缴罚款10138元,责令补种树木1194株,恢复林地面积465平方米,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查处涉林刑事案件2起,有效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
4.科学防治病虫害,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扎实开展系统性调查与动态监测。重点完成钻蛀类害虫专项普查和松材线虫病疫情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病虫灾害,林业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加强野保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
组织开展“清风行动2025”、兰科植物专项保护、春季候鸟迁徙护飞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植物行为。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普及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6.服务林改试点,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积极融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全面激发林场发展活力。
强化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夯实生态根基: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机制,规范生态补偿资金发放流程,确保资金精准到位、高效使用,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科学利用成熟林资源,助力林农增收:在严守生态红线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成熟林采伐利用,优化林木采伐审批服务,实现资源合理利用与林农收益提升的良性循环。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拓宽增收路径:积极推广“林药”复合经营模式,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528亩,打造“林下生金”示范样板,有效带动林场职工和周边林农实现稳定增收。
实施围栏促繁工程,提升生态质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围栏促繁2500亩,有效促进植被自然恢复和生态功能提升,同步带动林区群众参与管护、增加收入。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条件:开通防火通道13.429公里,显著改善林区交通条件和森林防火能力,为林业生产经营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财务总收入6819074.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75574.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435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00元。
2026年财务总收入6819074.04元,较上年增加1158501.76元,同比增长20.47%。从收入构成看,2026年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75574.04元,占总收入的62.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新增1743500元,占总收入的25.6%;其他收入7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3%;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均为0元,符合单位职能定位和资金管理实际。
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3.67%(减少676771.4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管护站点异地新建项目减少1个。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新增项目,金额为1743500元,主要源于本年度新增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的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其他收入同比增长16.67%(增加100000元),达到700000元,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非财政拨款往来资金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4275574.04元,其中:本年收入4275574.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75574.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76771.44元,同比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管护站点异地新建项目减少1个。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非财政拨款总收入2543500元,其中:本年收入24435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100000元。本年收入中,单位资金收入24435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435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00元。
2026年非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835273.20元,同比增长259.14%。主要原因:新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43500元,主要源于本年度新增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的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总支出6819074.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75574.04元,其中:基本支出4215574.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28.56元,同比增长7.67%,主要原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7000元,同比下降94.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管护站点异地新建项目减少1个。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3500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743500元,与上年对比新增1743500元,主要源于本年度新增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的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其他支出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元,同比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4215574.04元,其中:人员经费4033203.16元;公用经费182370.88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6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6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967.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6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5242.8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6965.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28.98元,主要用于医疗缴费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3338769.6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5435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543500元。
非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29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543500元,主要用于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的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340.20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6年均根据工作实际及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计划及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60.20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预计用于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共计接待4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继续保持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因此预算安排未发生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480元,
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80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且车辆保有量(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及日常运行维护需求稳定,相关费用预算安排保持平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1个,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总额60,000元。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政策性补贴兑现率达到100%,切实维护遗属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二)本单位纳入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项目共1个,即“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预算总额为25435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核算相关单位间往来款项,专项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保障林改试点资金规范运行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的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核算,以及林业和草原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的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核算准确率100%,资金使用合规率100%,保障上级下达的试点任务资金链安全、高效运转。
2.提升林草生态与社会效益
通过支持人才培养、科技投入、林业草原管护等关键环节,促进林业草原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计划实现项目覆盖区域林草管护达标率≥95%,为林区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推动资源统筹与可持续发展
发挥资金引导和纽带作用,整合多方资源,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面落实。着力提升林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林业可持续经营和草原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发展目标。
本单位2026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23160757.40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002.38元,固定资产4444436.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9678447.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348.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780.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7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40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