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031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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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公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全县公安机关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经济金融等领域犯罪案件。参与侦办涉及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4.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警卫、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和法治公安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

8.收集、分析、研判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提出对策措施,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9.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管理昌宁县看守所、昌宁县拘留所。

12.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昌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14.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被装、装备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指导、开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管理工作。

16.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18.协调武警部队执行维稳、应急处置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工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一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四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五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六大队)、特巡警大队(七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八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九大队,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十大队)、禁毒大队(十一大队);设3个直属单位机构,包括:昌宁县看守所、昌宁县拘留所、昌宁县车辆管理所;设15个派出机构:包括:公安派出所13个(田园派出所、温泉派出所、漭水派出所、耇街派出所、勐统派出所、更戛派出所、柯街派出所、卡斯派出所、湾甸派出所、鸡飞派出所、大田坝派出所、翁堵派出所、珠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2个(西山森林派出所、江边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全县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县委“13631”工作安排和市公安局党委“一屏两区三地”整体谋划,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完善公安机关职能体系为关键,以推进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为牵引,以法治公安建设为支撑,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严格按照“117791”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打击和防范、统筹服务和管理。昌宁公安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实干笃行、奋勇争先,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以实干实绩实效为昌宁“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持续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奋力谱写昌宁公安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 25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84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3797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07977.7元,政府性基金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5687751.25元,同比下降6.56%,主要原因为2026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307977.7元,较上年减少9917751.25元,下降11.50%。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以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收入增加705936.01元;公安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408029.26元。本年度因压缩本级公安业务项目收入预算,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85747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40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3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公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收入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7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预算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增加200000.00元。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337977.7元,其中:本年收入8033797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07977.7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76307977.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17751.95元,下降11.50%。其中: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以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收入增加705936.01元;公安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减少408029.26元。本年度因压缩本级公安业务项目收入预算,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85747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40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30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公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收入40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7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预算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主要是事业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单位资金)为7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增加;上年结转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37977.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337977.70元,其中:基本支出71263931.7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73.25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65509297.68元,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政策性因素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发生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589656.01元;增长0.91%,商品和服务支出5390170.02元,较上年减少408029.27元,减少7.0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64.00元,较上年减少529900.00元,减少96.99%,主要是本年度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经费纳入项目类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上年减少。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3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800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县级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中存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07404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87478.00元,减少39.3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缩本级项目收支预算,预算项目减少且同类项目预算金额较上年度压缩。

其他支出(单位资金)预算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0元,增加4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其他单位拨入非财政拨款经费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71263931.70元,其中:人员经费65525761.68元;公用经费5738170.02元(包含公务用车购置34800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4个项目,资金共计9074060.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191796.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9个,资金共计548225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3400000.00元。

3.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337977.7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263931.70元,项目支出9074046.0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44333201.96元,其中:基本工资12639780.00元、津贴补贴21300156.00元、年终一次性奖1091565.00元、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359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2426400.00元、失业保险6130.94元、电费500000.00元、水费70000.00元、工会经费698170.02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51226.27元、办公费321173.73元、培训费4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接待费7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48000.00元、劳务费249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48000.00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80480.00元,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568048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600.00元,其中:离退休办公经费33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59920.16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31792.00元,其中:昌宁县公安局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补助资金531792.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54986.58元,其中:大病保险50568元、退休大病医疗费补助16464.00元、基本医疗保险2687954.5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65225.5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725.50元,其中:工伤保险支出104725.50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等专项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2040101武装警察部队3640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184000.00元,资本性支出180000.00元;2040201行政运行168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16800.00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7145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3471450.00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000000.00元,具体为资本性支出10000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191796.00元,具体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1796.00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30000.00元,具体为商品服务支出31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900000.00元。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337977.7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1263931.70元,项目支出9074046.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5509297.6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639780.00元、30102津贴补贴21300156.00元(含乡镇岗位补贴582000.00元)、3010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及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4682565.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59920.16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38522.58元(含大病保险5056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5225.5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856.44元(工伤保险104725.50元、失业保险6130.94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12272.00元(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5680480.00元、新园社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补助资金53179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0170.02元,其中: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26400.00元、30228工会经费698170.0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2978元、30201办公费321173.73元、30206电费500000.00元、30205水费70000.00元、30216培训费40000.00元、30215会议费30000元、30217接待费7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3600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6464.00元,其中:30307医疗费补助16464.00元。资本性支出348000.00元,其中:31013公务用车购置248000.00元。

项目支出(因公安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等专项项目涉密,项目支出明细公开至经济分类二级明细)主要用于:302商品服务支出680225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1796.00元,310资本性支出2080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6年非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6年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7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7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因本单位公安执法办案项目政府采购涉密,不在本次预算公开中进行公开。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69226.27元,较上年增加496643.27元,增长56.92%,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85次,共计接待约800人次,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了单位接待内控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坚持公务接待主要以内部食堂为主安排接待的原则。每次公务接待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简化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核做到单据齐全才予以报销。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接待成本预算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99226.27元,较上年增加496643.27元,增长61.8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较上年减少2辆,本年度计划购置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8000.00元,主要为本年度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2辆34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226.27元,较上年增加148643.27元,增长18.52%;经费增加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计划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因办案需要本年度执法执勤用车使用频率增加,油料费支出增加,车辆老化严重,运维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为公安执法办案专项资金,因执法办案项目涉密,故不在2026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38170.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29.26元,减少1.0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321173.73元、电费500000.00元、水费7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1226.27元、接待费7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劳务费24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办公经费)33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3480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昌宁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机关运行需求,坚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合理调整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2026年较上年度预算相比,办公费减少604243.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48643.27元、水费减少10000.00元、电费增加150000.00元、劳务费减少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办公经费)增加320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508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85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在押人员医疗费等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25590492.22元,其中,流动资产73288158.46元,固定资产9939270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859729.88元,无形资产2049895.6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8329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27281.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2平方米,账面原值597604.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56058.53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499450.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282.2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