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0313-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3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和控制、履行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测相关职责。
3.负责动物疫病诊断、疫病监测和技术仲裁工作。
4.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及疫情统计上报等工作。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协助县主管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的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工作。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负责国内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的审批。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草原法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全县兽医执法体系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负责动物标识管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办公室、动物屠宰检疫办公室、票证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县范围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3个疫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县级配套资金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地方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对羊痘、猪肺疫、牛出败、禽霍乱、狂犬病等对养殖业危害严重的病种实施全面免疫,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7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4.全县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5%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
5.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
6.官方兽医管理情况。昌宁县现有官方兽医74名,均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在履行官方兽医职能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举办官方兽医、肉品检验员及培训肉品安全技术培训2期,签订官方兽医承诺书74份,73名官方兽医完成线上学习考试。通过专人对全县出具的11036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逐一进行审核,及时纠错不规范出证行为128起。
7.产地检疫工作情况。全县13个产地检疫申报点,2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4名官方兽医从事产地检疫。2019年起,全县15个检疫申报点对动物A证和动物B证履职出证。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行检疫专用章,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证核销完成,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全县共出证11036张,其中产地检疫生猪104235头,牛722头,羊116只。投入2020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资金25万元,建设的标准化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已初步建设完成,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8.屠宰管理情况。我县屠宰规模达15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共2个(A类),共派驻官方兽医13人,企业对非洲猪瘟检测、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车辆和环境清洗消毒、安全生产及相关台账记录情况执行到位,在线监控系统和防疫检疫监管数据平台运行正常,两家生猪屠宰场按照农业农村部710公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已投入整改,计划在2025年11月底以前完成整改。2025年来,屠宰检疫生猪50437头,销毁病害猪76头,屠宰检疫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全县13乡镇的生鲜猪肉供应执行集中定点屠宰,冷藏车辆配送的方式,每日配供到乡镇,运行良好,猪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县投入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1263万元,建设年屠宰肉牛2万头、羊15万只的昌宁县牛羊综合屠宰场,目前已建设完成,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9.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情况。2021年-2024年,我县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共投入资金304.83万元,建成设施齐备、管理完善、运行有序、形象规范的动物检疫申报点13个,建成昌宁县动物防疫检疫数据终端1个,实现了云南防疫防疫系统和检疫出证系统无缝对接,检疫申报点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得到加强和稳定,检疫工作规范化、准确率和实效性得以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守阵地、稳队伍、提能力、强服务、树形象”的目标。
1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使用及资金兑付情况。昌宁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4年8月20日建成运营,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和屠宰环节病害猪全部由该公司负责处理,截至目前,共收集病死畜禽猪21193头、牛546头、羊204头、禽类138羽、产品2325Kg,化制处理病死畜禽尸体1179.25吨。
11.畜禽标识及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情况。全县13个产地检疫申报点,2个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点,74名官方兽医从事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我县于2019年起15个检疫申报点对动物A证和动物B证履职出证。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行检疫专用章,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证核销完成,于2025年5月20日停止动物A证纸质出证,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
12.“牧运通、云动检”运用情况。我县稳步推进畜牧业数据终端平台建设,强化智慧监管,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于2023年7月将防疫、检疫、数据传输融会贯通,实时上传动物存栏和免疫注射相关情况,实现防疫工作从“手工填表建档、汇总统计、分析上报”模式向“实时录入、实时分析、实时监管”的无纸化模式转变。到目前,13乡镇147防疫员疫苗注射、养殖场和贩运户检疫申报、官方兽医出证均实现可视化服务。
13.生产经营主体赋码情况。2024年1月1日,我县与第三方合作,将云南省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动物防疫管理系统有机衔接,实现动物免疫情况自动识别,动物防疫检疫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内完成全县43820个养殖场(户)赋码工作,基本实现数字化监管。
14.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情况。截至2005年10月运输车辆备案、贩运主体登记、清洗消毒站点建设和运行监管情况。2025年新,有效备案车辆共计473辆(历史备案车辆近600多辆)。13乡镇和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共设立简易洗消点15个,严格执行装载前消毒制度,货主凭有效消毒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申报。屠宰场、检测阳性点均严格按照《非洲猪瘟处置第六版》和《农业农村部821号公告》彻底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措施。县级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和投资预算工作,计划今年年底投入运营使用。
15.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强边境活牛调运监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我县活牛调运出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根据存栏数和实际免疫数条件给予出证,一旦发现走私牛(草白牛)执行逐级请示汇报,截至目前,我县0列出现违规调运走私牛案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72,084.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92,084.38元,政府性基金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6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增加50,213.05元,同比增长10.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跟人员相关的工资类和公用经费类增加;二是上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继续实施。部门财务总收入与总支出不相等的原因是:单位往来资金项目其中90,000元只列入了支出,未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2,084.38元,其中:本年收入4,412,084.3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92,084.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增加70,213.05元,同比增长16.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跟人员相关的工资类和公用经费类增加;二是上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继续实施。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62,084.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2,084.38元,其中:基本支出4,296,420.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677.05元,增35.1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95,66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464元,减49.95%,主要原因分析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面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费等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新增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8,035.3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95,66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464.02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6,840.0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52.8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3,350,028.0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195,263.63元,公用经费支出154,764.42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0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0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25.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62.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1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63.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63.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因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已做报废处理,故公务用车保有量比上年减少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昌宁县兽医和动物服务中心共预算项目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疫情处置补助经费,项目资金20,000元。绩效目标情况为:
该项目的年度目标是实行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个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密度密度达100%,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率、“321”防疫技术推广面均达100%。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落实到具体绩效指标上,数量指标上确保完成常年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数;质量指标上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时效指标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90%;社会效益指标上进一步保持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平稳;满意度指标上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兽医和动物服务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兽医和动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57,835.43元,其中,流动资产279,397.08元,固定资产763,648.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790.08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76,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98.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