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0-5/202603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依法组织并实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装备财务股、组织人事股,下设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
2.昌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属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责任落实为根本,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处置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的安全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和“1+15”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落细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定期研判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扣年度重点工资任务健全完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挂图攻坚,重点解决思想不重视、专项行动不托底甚至不动、推进不平衡等薄弱环节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专业救援队伍、民兵等力量,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加强应急资金和物资保障,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全民共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联合激励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25309.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95309.74元,政府性基金26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81209.68元,增合5.8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25309.74元,其中:本年收入8725309.7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95309.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1209.68元,增合5.8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25309.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25309.74元,其中:基本支出5441309.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209.68元,增合10.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328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减合0.61%,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已实施完毕,实际需要支付资金比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4155.84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9403.00元;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164.90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4459.46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73.35元;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30000.00元;
22401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107285.49元;
22401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130000.00元;
22401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04167.70元。
22406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70000.00元;
22407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5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2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7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997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97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6年重点预算项目4个,具体是:
1.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预算1700000.00元,主要用于配备车辆和设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设备 56 台、抗洪抢险设备 11 台、水域救援设备17 台、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 47 台、综合保障设备 44 台)的县级配套部分。
2.应急储备物资管护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指挥中心设备和应急储备物资,新购一批对讲机。
3.指挥中心运转专项资金3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指挥中心房租费和网络服务费。
4.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和督查检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363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16.16元,增合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车改革补贴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6000.00元,主要原因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本年没有预算该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0242622.46元,其中,流动资产63515.31元,固定资产9064107.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115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68430.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52937.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