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0-5/202602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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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1.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9.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1个工作委员会,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1个事业单位,即县人大常委会信息和预算联网监督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县委全会既定目标,聚焦中心任务,聚力依法履职,聚合各方力量,以更高的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以更大的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以更优的机制激发代表活力,以更严的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担人大之责、彰人大之效、献人大之智。一是我们笃行跟党,以更高站位打造“忠诚人大”。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人大讲堂”和代表政治轮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铸牢对党忠诚、依法履职的坚固防线。二是我们沉底实干,以更实举措打造“有为人大”。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法定监督方式,对核桃产业发展、信访法治化建设等11项工作开展调查;对政府债务管理、命案防控等4项工作开展调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旅居昌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回头看”。三是我们对标卓越,以更好地服务打造“活力人大”。持续深化代表履职保障,优化代表联络站室功能,推动“线上+线下”履职平台深度融合,推进代表活动阵地从“建好”向“用好”转变。丰富拓展代表活动形式,不断擦亮“看听说督干”代表履职品牌。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模式,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和代表建议同步办理机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实际问题。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完善分类分级培训体系。强化代表监督管理,让代表活力在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中充分彰显。依法组织好新一届市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选举规范有序。四是我们坚守本色,以更严要求打造“效能人大”。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优化常委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正确政绩观教育,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切实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深入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向省市人大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互动,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与工作衔接机制,汇聚合力。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化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昌宁人大故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事业单位,即县人大常委会信息和预算联网监督中心(非独立核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07,983.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07,983.1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682,301.68,增长6.1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新增两个项目,即人大代表工作站及专业代表工作站提升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和人大换届工作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07,983.13元,其中:本年收入11,207,983.1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07,983.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682,301.68,增长6.19%,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两个项目,即人大代表工作站及专业代表工作站提升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人大换届工作补助经费。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均为其他收入(单位往来工作经费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07,983.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07,983.13元,其中:基本支出9,174,775.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7,422.32元,减少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实有人数减少3人(调入行政人员5人、调出7人、辞职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33,208.00元,与上年对比增1,009,724.00元,增长98.66%,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人大代表工作站及专业代表工作站提升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210,000.00元、人大换届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8,143,688.0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193,697.58元、公用经费939,990.44元,保障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项目支出2,010,000.00元,具体项目为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人大代表工作站及专业代表工作站提升改造及信息化建设资金和人大换届工作补助经费;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800,0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等会议经费支出;

3.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392,4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4.201015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事业运行278,565.1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59,103.12元、公用经费19,462.06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6,948.0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3,208.00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补助支出;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8,667.1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766.9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2,694.5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45.2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229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相关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8,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3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8,741.00元,较上年减少4.29元,下降0.0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90.00元,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0.02%,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次,预计接待人次约120人次。

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9,851.00元,较上年减少0.29元,下降0.00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51.00元,较上年减少0.29元,下降0.00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保山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及时选举人大代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结合昌宁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调查,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结合昌宁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调查,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开展《人大志》及《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纪实》编纂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资金合计8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结合昌宁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调查,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开展《人大志》及《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纪实》编纂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实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结合昌宁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调查,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编纂出版《人大志》及《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纪实》。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4,252.50元,办公费429,659.00元(其中代表工作287,400.00元)、差旅费80,000.00元(其中代表工作50,000.00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5,000.00元、会议费80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工会经费96,452.50元、其他交通费40,000.00元、退休公用经费14,4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邮电费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8,8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51.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271.9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人头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开展《人大志》及《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纪实》编纂工作,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出版,因此增加委托业务费用支出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630,526.88元,其中,流动资产384,407.64元,固定资产1,246,119.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080.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408.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667,68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