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21-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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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法规宣传及应急保障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
2.昌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属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主题为“治本攻坚深化年”,拟定“1101357”年度工作思路,具体内容包括:紧扣“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这一根本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10大专项行动”(包括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行动和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贯彻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这3个责任,落实“小水沟、小马路、小塌方、小被服和保口粮”5项应急救助工程,落细“危化、工矿、建筑、交通、防火、防汛和防震”7项重点工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压紧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和“1+15”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落细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定期研判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扣10大专项行动38项具体工作健全完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挂图攻坚,重点解决思想不重视、专项行动不托底甚至不动、推进不平衡等薄弱环节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提升抗灾设防水平。协同水务、林草、气象、地震等涉灾行业管理部门争取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县自然灾害防治水平提档升级。认真履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持续提升抗灾设防水平。
四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专业救援队伍、民兵等力量,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加强应急资金和物资保障,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五是构建群防群治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联合激励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知识和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44100.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44100.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0327.13元,减合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44100.06元,其中:本年收入8244100.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44100.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0327.13元,减合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44100.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44100.06元,其中:基本支出4940100.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32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30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68.50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建设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8122.56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6319.95元;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153.73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9681.19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31.73元;
22401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929664.58元;
22401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救援2000000.00元;
22401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377526.32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2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2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997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85.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97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270人次。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1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1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7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实施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2025年新增特种车5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3个,项目名称为:昌宁县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资金、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昌宁县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和维护支出;
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森林草原防灭火、抗旱防汛工作和3个县级指挥部日常运转;
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的县级配套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9517.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87.48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公用经费和公车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374192.23元,其中,流动资产48022.43元,固定资产3211169.80元,政府储备物资1115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9969.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0075.12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462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划拨固定资产163件,账面原值251074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