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40102-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资农机中队、动监渔政中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对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进行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抓实农资打假,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护奥运保春耕”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对县内农资市场、种养殖生产企业和主要河流流域进行执法检查和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根据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果蔬监督抽样。强化渔业水城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和严厉打击“三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依托“渔政亮剑”行动、“清风”专项行动和日常渔政执法监管检查,深入保护县域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电鱼行为,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6165.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6165.7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863786.37元,同比下降36.60%,主要原因:机构调整,新设立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所属副科级财政拨款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核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名参公事业编制,收回原核定的20名事业编制。编制减少,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6165.73元,其中:本年收入1496165.73 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6165.73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863786.37元,同比下降36.6%,主要原因:机构调整,新设立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所属副科级财政拨款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核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名参公事业编制,收回原核定的20名事业编制。编制减少,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减少。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6165.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96165.73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165.73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853786.37元,同比下降38.81%,主要是机构调整,编制减少,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5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6.25%,主要是不同的年度,实施的项目不同。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46165.73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492.17元;公用经费114673.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5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0101”(行政运行):1236351.56元,主要反映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68.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8071.2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用。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547.12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7.3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伤保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530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是2022年与2023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

减少原因是机构调整,新设立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所属副科级财政拨款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2023年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原因是本单位有车辆编制,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费用在单位专项工作经费的其他交通费上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3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4673.56元,比上年预算增114673.56元,占基本支出的8.5%。主要原因是上年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单位性质调整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具体为办公费7000元、差旅费5000元、邮电费6000元、水费600元、电费1400元、工会经费17273.56元、其他交通费77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64980.19元,其中,流动资产1.93元,固定资产6497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7.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