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202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落实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低效林改造、核桃抚育、林区管护相关政策,完成2018年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做到精准发放,不偏不倚,稳步推进卡斯镇林业工作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9,053.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9,053.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9,053.61元,其中:本年收入559,053.61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9,053.61元(本级财力559,053.6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9,053.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9,053.61元,其中,基本支出559,053.61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50事业运行397,25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158.43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455.55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753.96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209.51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093.4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031.69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2,095.06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59,053.61元,项目支出0元)。
工资福利支出497,037.7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2,015.84元,包括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卡斯镇林业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卡斯镇林业中心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2019年卡斯镇林业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预算安排。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59,053.61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4,845.49元,同比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所致。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元62,015.84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820.32元,同比减少16.01%,占基本支出的11.09%,主要是压缩公用经费所致。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由政府统一采购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