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淇



淇,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县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工作分工:

全面主持昌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方金融管理股、资产管理股、国资国企服务中心、综合股、社会保障股;负责产业基金管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等工作;联系珠街乡、耈街乡、漭水镇、温泉镇财政财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