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0822-0002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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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温泉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温泉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温泉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扶贫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温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温泉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温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温泉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镇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设置7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计划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1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700万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1.8亿元,规模以下现价工业总产值增12%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切实抓好以下9项工作:
(一)深化产业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上聚集更强后劲。突出“稳”字,抓牢农业产业基础。以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以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目标,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实现产业数量、质量双提升。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决守住12570亩耕地红线,恢复耕地面积达1000亩以上,实施好现代农业样板工程。稳定总产粮食1200万公斤以上,总产值4600万元以上,完成肉类总产2800吨以上,总产值1.5亿元以上。预计种植烤烟3800亩以上,实施收购烤烟1.1万担以上,打好“职业烟农”牌,走好温泉烤烟“狼道”模式,实现生产总值1900万元以上,实现税收420万元以上。突出“精”字,促进茶叶增质提效。围绕“基地标准化、企业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思路,进一步落实《昌宁县做大做强“昌宁红茶”品牌实施意见》,持续打造光山村、松山村、联席村、尼诺村4个茶叶产业“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标准化茶园50000亩,打造好“一村一品”示范点,生产干毛茶940万公斤以上,生产精制茶600万公斤以上,培育龙头企业5家和茶叶专业合作社5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个,实现工业产值16亿元以上。突出“特”字,夯实文旅资源基础。坚定不移迈出产业发展新步伐,努力实现“一二三产”融合蝶变,围绕一基地、一汪泉、一叶茶、一支点,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旅游项目,加快马鞍山有机茶园和芭蕉林古茶公园建设,力争创成国家AAA景区。加快小桥温泉健身步道、小兔河半山茶泉项目前期工作。抓好旅游品牌宣传推广,借助新媒体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实现游客接待人数14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1400万元以上。
(二)狠抓项目建设,在扩大有效投资上争取更大突破。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全力以赴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用大项目、好项目支撑大产业、带动大发展。做深做实项目策划。瞄准靶向抓策划,努力在“上级有支持、市场有前景、本地有需要”中找到最佳结合点、发力点,持续在集镇建设、教育医疗、农村公路、水利工程、乡村旅游等项目的储备和争取上用力,积极谋划联席古茶公园、农贸市场、茶叶综合交易市场等一批项目。全力以赴招引项目。充分依托资源、交通和产业三大优势,围绕绿色食品、生物医药、茶叶、文旅康养等产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精准招商,多渠道引进资金、科技、管理和人才,尤其要注重引进国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和资本,2023年争取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个,引进资金2亿元以上。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全周期全流程服务机制,持续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竣工投产率。开足马力推进项目。坚持项目进展一线掌握,项目问题一线解决,项目瓶颈一线突破,大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保障项目资金,拓宽项目筹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路网、水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和睦搬迁安置点帮扶、鹿塘村大松山茶所、联席村茶叶加工生产线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以上。
(三)聚焦农业农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开拓更新局面。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高效运行“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清零。不断提升安置点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持续采取“劳务输出、本地岗位开发、技能培训”等方式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输转脱贫劳动力1170人以上。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按照云南省乡村建设行动有关部署,抓好“百千万”项目实施时机,高标准建成1个精品示范村和2个美丽村庄。完成温泉社区、尼诺村、鹿塘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严格落实“路长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网改造,提升公路养护水平,硬化道路16公里。推进水源及供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着力整治村庄环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新建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50座,持续抓好畜禽污染、生活垃圾、污水整治,健全完善村庄保洁机制。健全“林长制”,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优化收支结构,在财税金融运行上实现更新跨越。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证财税金融平稳运行。注重扩量提质,优化支柱财源。紧盯农业生产,重点扶持烤烟等基础财源,围绕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增值。积极发展旅游、矿产等后续财源,着力培植新的财政增长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征税力度。加强对涉税项目、涉税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税源的征管力度,不断挖掘增税潜力。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预算资金安排坚持从严从紧、有保有压的原则,把牢预算支出关口,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推进“厉行节约”。构建镇纪委监委、财政所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财政运行多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五)保障改善民生,在群众福祉发展上强化更实举措。坚持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大抓教育、狠抓教育、长抓教育,巩固好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改革成果,全力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优化医疗服务。健全镇村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模式,积极申报卫生乡镇、卫生村,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切实提高镇村两级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切实推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面提质,确保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断优化保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织密织牢保障民生安全这张网,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政策,关爱保护“三留守”人员,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8.5%以上。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新风,加快推进松山、下六甲村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火化率保持100%。不断优化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评选、家风家教传统文化教育,不断开展好“抬脚去借书”“免费来培训”等文艺活动,增加农家书屋图书馆藏数量,为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服务提供充分保障。
(六)坚持底线思维,在社会平安稳定上达到更高水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抓安全稳定,让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抓好风险防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争资争项目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财政性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网络综合治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抓实武装工作,加大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抓好疫情防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十条”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及时调整思路,全力抓好医疗救治保障和药品保供,全力抓好重点人群的保护,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严防死守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食品药品、校园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织密扎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抓好社会稳定。加强命案防控,严格落实网格化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开展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打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持续巩固反邪教、反恐及命案防控、非法集资等工作成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温泉、法治温泉。
(七)践行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打造更优样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生活生产方式,切实筑牢生态屏障。强化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林长制”,毫不放松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采取疏密改造、抚育管护等措施完成2000亩退化生态林的修复。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植被覆盖率。强化污染防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清四乱”回头看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围垦河道、非法采砂、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规范畜禽养殖,持续抓好秸秆禁烧。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强化绿色转型。坚持绿色、生态、高效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生态增值途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产业,探索碳汇资源项目开发,促进森林产业等生态资源增值增效。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监测监管执法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八)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质量提升上注入更多活力。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严格按照《昌宁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着力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质量,精简办事流程;加强镇内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打通内部服务衔接梗阻,打造“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营商新环境。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昌宁县市场主体培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树牢“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理念,坚持外引与内培相结合,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大供应链,推动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大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受理并调解企业矛盾纠纷,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
(九)加强自身建设,在效能建设提高上彰显更强决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依法履职的执政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制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坚决破除“守摊子”“等靠要”“太平官”等现象。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坚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各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健全拒腐防变长效机制,严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包含2个工勤编制),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退休29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0.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2570.98万元对比减少1150.62万元,减少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0.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36万元(本级财力1420.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2570.98万元对比减少1150.62万元,减少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0.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36万元,与上年2570.98万元对比减少1150.62万元,减少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14.3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98.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及个人家庭补助;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5.53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支出;财政事务38.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66.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657.46万元。其中农业农村支出152.76万元, 林业和草原支出73.38万元, 水利支出1.5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支出429.8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保障全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8.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2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48万元,较上年预算25.91减少4.43万元,下降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48万元,较上年预算16.91减少4.4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88.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温泉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