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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1-0702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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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财发〔2021〕72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昌宁实际,对2020年度高龄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社会〔2016〕77号)

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社会〔2014〕29号)

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宁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社会〔2017〕52号)

县中心敬老院二期建设项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社会〔2018〕25号)

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昌宁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昌发改社会〔2017〕34号)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用房1幢(含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货场、停车场、晾晒场等工程,购置液压搬用车、货架等设备。

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规划占地12亩。新建业务用房7000平方米,以及绿化、厕所等附属工程,设置床位200张。

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3亩,新建业务用房2100平方米,配套完成绿化、道路硬化、围墙等附属工程;设置床位50张。

县中心敬老院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20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1590平方米,配套完成绿化等附属工程;设置床位100张。

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管理用房等功能用房,配套完成停车场、卫生间、绿化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20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昌财综(2020)001号”文件转结2019年资金659.857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昌财社〔2020〕115号”文件下达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昌财综(2020)001号”文件转结2019年资金659.8573万元,完成支付492.688582万元。

根据“昌财社〔2020〕115号”文件下达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25万元,资金尚未支付。

对已完成建设的项目进行资金拨付,项目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主要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按施工进度打入施工企业对公账户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办理对民政资金采取“审批、发放、究责”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统一管理。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定人”。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纪律,资金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80%

(2)质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3)时效指标:完成年初目标80%

(4)成本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年初目标72%

(2)社会指标:完成情况80%

(3)生态指标:完成情况1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一是昌宁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原因。由于项目资金缺口大,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二是我县无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经县民政局党组研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根据2016年12月21日下发的《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云民福〔2016〕32号)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用途”规定: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或改造支出、配套设施及设备购置等,确因实际情况无新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该资金也可用于其他养老设施建设。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调整至昌宁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使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和人员,加大对项目工作统筹力度,切实强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主动与上级财政、民政对接,争取上级对我县民政项目更多支持与倾斜。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昌宁县民政局项目建设绩效得分为89分,评价结果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将整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部分,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指标,并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下达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 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