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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7-6/20261022-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10-22 |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火化间、收费室、骨灰寄存室、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作为昌宁县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制使用昌宁县民政局车辆编制1辆,用于提升遗体接运服务能力。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完成年度遗体接运、火化工作情况。全年完成遗体接运、火化2661具、遗体冷藏 50具(次)、骨灰寄存9具(次)。
(二)惠民政策全面落地,群众负担持续减轻。依据昌办发〔2022〕165号文件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1970余名城乡居民减免四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严格资金管理与使用。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涉及收费人员均严格按照昌发改价格〔2018〕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所有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都在业务办理窗口张榜公示。2025年殡葬服务收费283575.19元、延伸服务外包费204000.00元,所收费用全额按要求上缴财政。
(四)狠抓安全生产,筑牢安全运营底线。年内狠抓安全生产督办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应急演练、安全警示教育,对殡葬中心、火化车间、遗体冷藏室、油箱、车辆、配电箱、办公楼、大厅、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服务短板。完成消防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后续完善工程,包括室内栓改造、室外栓安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改造安装和新增室外水箱,完成水泵房设备及发电机组设备的安装调试;对中心现有基础服务设施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遗体冷藏柜、消毒设备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规范保存业务资料、规范殡葬设施(不锈钢棺)使用管理,完成资料室及防雨棚改造,确保现有设施优化提升,促进殡仪服务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255018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3472.75元,占总收入的94.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6713.5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7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42133.30元,下降4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11994.47元,下降46.77%,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殡仪服务设施购置支出,且根据项目进度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单位往来补助资金等项目未全额拨付;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30138.83元,下降17.04%,主要原因是享受殡葬优惠政策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殡葬用品(火化垫)收费执行进销差率不超过25%、收费标准由100元/张调减为50元/张,收费金额相应减少;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2423101.3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692.76元,占总支出的55.00%;项目支出1090408.54元,占总支出的45.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12365.92元,下降47.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55.92元,下降1.07%;项目支出减少2198010.00元,下降66.8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殡仪服务设施购置较上年减少1196000.00元,且根据项目进度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单位往来补助资金等项目未全额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2692.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0115.05元,占基本支出的8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577.71元,占基本支出的19.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040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支出297989.99元,主要用于开展殡葬服务所需火化专用燃料费132643.00元、维修(护)费58000.00元、办公费53645.00元、电费26841.99元、其他交通费用26860.00元等支出。
2.编制外聘用人员增量劳务补助资金支出4677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遗体接运、火化等业务的劳务费支出。
3.市级分成的2023年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后续完善工程等资本性支出。
4.业务车辆应急轮胎购置补助经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车辆应急轮胎购置支出。
5.单位往来补助资金支出19628.55元,主要用于开展殡葬服务材料采购、设施设备运维等办公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47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0%。与上年相比减少1816994.47元,下降46.41%,完成年初预算的5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525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6%,完成年初预算的49.5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开展遗体接运、火化等业务所需劳务费、专用燃料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费、电费、维修(护)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进度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编制外聘用人员增量劳务补助资金等项目未全额拨付,以及人员经费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21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完成年初预算的89.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35188.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68.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1.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动态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25.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25.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实有车辆10辆,2025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按4辆保有量细化车辆运行维护费 120000.00元,年初预算数无法满足单位正常运转,年末申请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00元,增长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实有车辆10辆,2025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按4辆保有量细化车辆运行维护费 120000.00元,年初预算数无法满足单位正常运转,年末申请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昌宁县民政局车辆编制1辆。主要用于开展遗体接运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544384.19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353562.49元,固定资产9190821.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3222.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4893.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3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35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35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35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