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7-6/202610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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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衣、食、住、医、葬”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安保部、护理部、后勤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昌宁县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班子分工,调整分解管理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县民政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分管领导半年推进会议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针对各项重点工作和存在困难问题,分析研判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突出问题。

(二)聚焦基础服务,筑牢养老保障。一是认真做好在院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护照料;二是强化膳食管理服务,根据老人健康状况优化膳食服务,定制低糖、低盐、高蛋白餐食;三是常态化健康管理,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及健康指导服务;四是以传统节日为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健康讲座等活动,丰富在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2025年以来,新增入住人员9人,现共有院民96人(其中:特困79人、社会化17人)。

(四)1十n养老模式取得新进展。5月20日正式启动温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管理工作,新增入住人员11人(其中:特困集中供养人员4人、社会化养老1人、经济困难失能5人)。

(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事项;开展消防、地震应急安全培训及演练2次。

(六)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学习,有效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和服务能力,保障了中心敬老院有序运营。开展例会学习、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养老护理知识培训;组织市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养老护理专业技能竞赛。

(七)医养结合工作持续开展,我院于2022年与县中医医院建成医养结合医疗服务点,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其中配备医务人员两名,基本实现“小病不出门,大病快送医”,改善了特困人员在院就医条件,为特困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及健康指导服务,推动了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今年,县中医医院为在院老人提供日常健康检查300余次、健康体检2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216905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5148.58元,占总收入的88.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43902.7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1.2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532.06元,增长1.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324.87元,下降2.84%;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88867.74元,增长57.32%;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81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475611.56元,编外人员工资保险未付完;民政事业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318395.76元,本年度新增提质改;福利彩票公益金较上年增加296000.00元,本年度新增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上年度有护理床改造补助资金250030.79元,本年无此项目。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会化养老人员较上年增多。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代扣个税手续费18.74元在事业收入中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2179506.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543.00元,占总支出的50.04%;项目支出1088963.60元,占总支出的49.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568.96元,增长6.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3444.75元,下降27.49%;项目支出增加542013.71元,增长99.1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475611.56元,编外人员工资保险未付完;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政事业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318395.76元,本年度新增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较上年增加296000.00元,本年度新增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上年度有护理床改造补助资金250030.79元,本年无此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543.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0129.68元,占基本支出的9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13.32元,占基本支出的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8963.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单位往来补助资金254358.02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医疗费、维修维护及各项日常生活开支等支出。

2.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71201.58元:主要用于购置洗衣机、折叠椅、会议桌、文件柜,消防整改等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3.民政事业专项资金363597.09元:主要用于昌宁县社会养老区域提质改造、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日常运转办公支出。

4.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支出。

5.市级分成的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支出173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老院区及社会化区域提质改造。

6.运转经费支出26806.9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支出,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日常基本运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214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2%。与上年相比减少352324.87元,下降18.50%,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971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1%,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主要用于: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806.91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507.13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967600.78 元,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434798.67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及本年度人员经费未支付完。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4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完成年初预算的67.48%。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1285.4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48.16 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1.49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应付的医疗保险未支付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45017132.62元,其中,流动资产2917752.74元,固定资产32342579.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756800.3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624.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8136.64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