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19-111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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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昌宁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苏格非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张涛、县委常委段达旭、字庆明、赵新华、岳黎涛、钱树才等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会议讨论研究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并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建议名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会议强调,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当前,我县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三期叠加”的特殊阶段,全县上下要健全法治体系,真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将“科学理念、科学内容、科学方法”的有机结合;二是着力解决好“为谁执法、如何执法、怎样监督”三个根本问题;三是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四是重点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信仰。第三,要强化制度保障,严格督促检查。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昌宁落地见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的作用。各协调小组要按照规则积极全面履行职责;委员会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各协调小组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履行好法治建设督察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共同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责任分工明确、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昌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