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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1-102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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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501000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主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五是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医患纠纷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六是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七是配合县人民法院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工作;八是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九是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十是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十一是管理、协调、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十二是受县人大和县政府委托,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十三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决算编制单位是:昌宁县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13175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1756.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73210.68 元,减少71.64%,主要原因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000.00元,减少原因事业单位人员2020年预算在公共安全支出事业运行。

2. 公共安全支出,减少751191.55元,减少原因为:一是行政运行经费及人员奖金、绩效减少496837.99元;二是法律援助补助减少219800.00元;三是事业运行经费及人员绩效减少34553.56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2776.79元,增加原因为:一是新增公益岗就业补助项目增加91665.00元;二是退休人员和调出县外人员增加,职业年金增加111689.86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57.44元;四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835.51元。

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1204.08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人员变动及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算基数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277956.11元。其中:基本支出5793242.36元,占总支出的92.28%;项目支出484713.75元,占总支出的7.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4610.68元,减少3.16%,主要原因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000.00元,减少原因事业单位人员2020年预算在公共安全支出事业运行。

2.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82591.55元,减少原因为:一是行政运行经费及人员绩效减少496837.99元;二是法律援助补助增加48800.00元;三是事业运行经费及人员绩效减少34553.56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2776.79元,增加原因为:一是新增公益岗就业补助项目增加91665.00元;二是退休人员和调出县外人员增加,职业年金增加111689.86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57.44元;四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835.51元。

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1204.08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人员变动及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算基数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3242.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1724.43元,增下降7.68%,主要原因是:1.人员奖金、绩效、医疗补助等支出减少373860.09元;2.公用经费减少107864.3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35117.3元,占基本支出的90.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58125.06元,占基本支出的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4713.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113.75元,增长133.48%,主要原因是:1.非税收入清算资金和公益性岗位资金增加268313.75元;2.法律援助补助支出增加88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非税非税收入清算资金和公益性岗位资金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及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2.法律援助补助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1756.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73210.68元,下降71.64%,主要原因: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000.00元,减少原因事业单位人员2020年预算在公共安全支出事业运行。2. 公共安全支出,减少751191.55元,减少原因为:一是行政运行经费及人员奖金、绩效减少496837.99元;二是法律援助补助减少219800.00元;三是事业运行经费及人员绩效减少34553.56元。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2776.79元,增加原因为:一是新增公益岗就业补助项目增加91665.00元;二是退休人员和调出县外人员增加,职业年金增加111689.86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57.44元;四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1835.51元。

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1204.08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人员变动及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算基数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9967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3%。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既司法行政机关及基层司法所人员工资及机构基本运转支出4777231.91元;(2)法律援助支出256400元;(3)事业运行既司法行政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及机构基本运转支出66042.8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053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2%。主要用于:(1)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2990.4元;(2)退休、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5876.66元;(3)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支出9166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74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71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038.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8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预算的9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000.00元,完成预算的82.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厉行节约,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支出,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720.00元,下降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占40.91%;公务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占59.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依法治县、普法和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公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依法治县、普法和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公正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125.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864.34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装备购置费等支出减少107864.34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16121.7元;

(2)水费支出413.6元;

(3)电费支出1334.02元;

(4)邮电费支出4351.68元;

(5)会务接待费支出65000.00元;

(9)劳务费支出24400.00元;

(10)工会经费支出82004.06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

(1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19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291451.54元,其中,流动资产5634493.55元,固定资产2467857.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891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7133.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8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91451.54

5634493.55

2467857.99

276063.99

327511.5


1864282.5


118910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附表1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