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305-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省、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巡查的相关要求,依法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防范风险隐患,堵塞工作漏洞,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督促、指导受委托的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各项措施,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巡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对象
对田园、漭水、耈街、珠街、大田坝、柯街、卡斯、湾甸、鸡飞、翁堵、温泉、勐统、更戛13个基层司法所进行实地巡查。
二、巡查人员
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
三、巡查内容
(一)历次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社区矫正日常执法情况;
(三)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四)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情况;
(五)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六)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情况;
(七)“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使用情况;
(八)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制度落实情况;
(九)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查时间及方式
(一)巡查时间
此次巡查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1月至3月 鸡飞、翁堵、温泉司法所
4月至6月 田园、漭水、耈街、珠街司法所
7月至9月 勐统、更戛司法所
10月至12月 大田坝、柯街、卡斯、湾甸司法所
(详细时间或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二)巡查方式
巡查采取实地巡查的方式进行,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抽查、实地查访,听取工作人员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了解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查的重要性,并将巡查作为发现化解隐患、推动工作、提升执法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积极配合巡查组工作,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落实工作。各司法所要依据历次巡查结果和当前工作重点,精准自检自查,完善档案,确保工作规范落实。特别要注意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缺失或不足的档案依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工作档案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当月、当季度未被实地巡查的司法所要认真对照巡查的重点开展自检自查,县局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严格纪律要求。巡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规矩意识,严禁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在工作中发生。
昌宁县司法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