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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1-111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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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因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杨雪峰同志:主持局党组工作、司法行政全面工作,主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意识形态工作。

    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组日常事务,负责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分管法治调研与督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昌宁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挂钩联系田园司法所、翁堵司法所。

禹光映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社区矫正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挂钩联系卡斯司法所、湾甸司法所、鸡飞司法所。

    同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装备设备(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深化改革、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政务服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殡葬改革工作。分管办公室;挂钩联系漭水司法所、耈街司法所、珠街司法所。

杨艳梅同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所检查考核、市域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挂钩联系温泉司法所、勐统司法所、更戛司法所。

    娟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组织人事、群团组织工作。主持政治处工作;挂钩联系大田坝司法所、柯街司法所。

段永海同志协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禹光映抓社区矫正工作。

杨茂永同志协助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娟抓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马    宏同志:协助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娟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字金仓同志:协助副局长穆鹏抓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段兴忠同志:协助副局长杨艳梅抓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工作。

杨华春同志:协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祁麟抓依法治县、法治调研督查工作。

范建全同志:协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禹光映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杨娇娇同志:协助副局长杨艳梅抓综治维稳、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行AB角,具体为:杨雪峰同志与祁麟同志互为AB角;禹光映同志与杨艳梅同志互为AB角;穆鹏同志与张娟同志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班子成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当其中一方短期内不能履行相关工作职能职责情况出现时,另一方相应补位履行相关工作职能职责,确保工作及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分工未尽事宜和县委县政府、省厅市局临时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视与班子成员分管(挂钩)工作密切联系程度、承担的工作任务轻重、届时工作量大小及抽调参与中心工作、外派考察学习、特殊情况请假等具体情况,由主要领导指定分管领导或召开班子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各股室、处所按照上述分工加强请示汇报、对接联系、工作沟通协调,履行各自职能职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原下发的《中共昌宁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昌司党组字〔2020〕40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