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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250126-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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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旨在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单位在过去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昌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8号;电话:7121007;邮编:678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昌宁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筑牢公共安全防线等重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理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期盼,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公安局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安局子网页发布信息50条,昌宁警方发布微信528条、微博520条,原创拍摄、制作短视频89部。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警务信息的权力。2024年昌宁县公安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并以按照要求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规范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错误信息、敏感信息等方面的自查自纠,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达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和昌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适时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二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发展。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不断提高栏目信息公开水平和查阅便利化程度。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备案制度,切实做好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主动发声、正确发声、及时发声的要求,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畅通公众沟通渠道,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工作。我单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让政务公开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进一步促进了我单位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规划

(一)存在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众参与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下一步的规划。一是深化信息公开,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工作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拓宽公众参与形式,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总之,政务公开是建设现代化政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继续秉承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昌宁县公安局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