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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398-9/2026082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16日至3月15日,对昌宁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昌宁县公安局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电梯日常维护养护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66080元,已支付126080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3月26日,县局与物管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在未支付的912680元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已支付金额,完成费用清算。
(二)关于“违规出借取保候审保证金2000000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资金已足额回收归位。下步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专项资金审批、拨付、使用全流程管控机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管理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核查,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
(三)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补贴359629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全部违规款项清退,涉及金额已足额上缴县财政。同时组织财务、人事部门开展津补贴政策专题学习,完善发放审核审批流程,严格把控发放范围与标准,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合规。
(四)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8596.46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部分罚没款项未按规定时限上缴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梳理未缴款项明细,足额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同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明确岗位责任与收缴时限,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五)关于“应缴未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34078.03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已完成34078.03元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后续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动态管理,定期梳理资金存量,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上缴手续。
(六)关于“应退未退保证金139393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相关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问题,已退还共计139393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同时进一步规范保证金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政策规定办理收取、退还手续,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七)关于“辅警服装管理缺乏内部控制,采购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辅警服装分散采购、内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结合辅警队伍流动性大、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已修订辅警服装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细化统一采购的标准、流程与审批权限。全面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强化内部控制与全程监督,规范采购行为,保障服装质量与采购合规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报废处置不及时的问题,我局结合2023年度资产年报会审工作,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17辆执法执勤车辆按规定程序完成资产核销与账务调减。同时制定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计划,完成资产清理核查,严格对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昌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完善资产台账,落实“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管理要求,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九)关于“9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部分基本建设程序未执行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整改,剩余收尾手续按计划有序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已投用基建项目存在的手续不完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清单,逐项压茬推进补正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整改,下步剩余收尾手续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根据存在的问题昌宁县审计局提出了4条建议,昌宁县公安局全部采纳。
昌宁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