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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2019-0329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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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刑侦局公布十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防骗提醒

当前,不法分子利用日益发展的通信技术和快捷支付技术,在非接触状态下,设计花样繁多的骗局实施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处于高发多发态势。

2018年11月29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向诈骗分子发起凌厉攻势。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公安部刑侦局整理近年来十大高发多发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给出案例和防骗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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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者法官等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核查资金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甚至还会制作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被害人的目的。此类诈骗常由台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实施,他们利用台湾与160余个国家和地区免签的便利,将窝点设置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大洋洲等地的国家,并将诈骗目标逐步转向境外华侨及留学生。

为绕开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诈骗分子在拨打诈骗电话时规避“公安局”等敏感词汇,以电话欠费停机、快递包裹有问题等为切入点,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立即以添加“警用QQ”“警用微信”“笔录QQ”等名义,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进行后续联系。

在这类骗局中,骗子能让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能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银行卡号,而这些公民个人信息都是诈骗团伙购买所得。

现在的诈骗“黑科技”不断升级换代,诈骗分子不仅在电话中冒充公检法人员,还诱使受害人安装以假乱真的“公安系统”APP。这类APP打着“公安部”的旗号,完全由受害人自行操作,看似公正、公开,更具迷惑性。

案例

2018年9月5日,桂林市荔浦县一单位财务出纳吴某被不法分子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其身份信息被冒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诈骗资金521.7万元。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29名,冻结涉案账户资金1500余万元,扣押黄金66千克、铂金1千克。

防骗提醒

一是留意来电号码。此类案件中,大多数来电都是通过改号软件从境外拨打,来电显示上会有“+”或“00”等前缀,如出现此类异常,可以基本判定为骗子无疑。

二是假冒检察官、法官人员多为南方口音,当对方来电不符合常用语习惯时,就要存疑。

三是公检法人员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通知你核查资金、将钱款转移到“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上网浏览自己的通缉令或者逮捕令,或者将此类材料邮寄到个人手中。凡通过电话、短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资金核查操作的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四是如实在不能辨别真伪,请拨打来电号码当地的110进行核实(当地区号+110)。

2

代办信用卡、贷款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页、微信群、QQ群等发布可以提升信用卡额度、信用卡套现、办理大额信用卡或办理大额低息贷款等信息,有的假冒银行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邀请持卡人提额,诱导持卡人按照其要求操作,骗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以办理大额低息贷款为饵,通过收取受害人中介费、预付利息、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